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宏观背景和基本问题(Bx).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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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宏观背景和基本问题;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宏观背景;法治(Rule of law)基本含义;依法治教(Rule by law)的含义;;我国的现行教育法体系; 依法治教需要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 法制 指国家的法律制度,就是指法律的制定、遵守、适用、监督以及实施、保障等一系列制度(现行法系统、法律实践、法律文化) 教育法制 教育法制就是以一套完备的教育法规为核心,包括相应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在内的法律系统,是一个以行政法为主体、以民法相协作,辅之以必要的刑法手段,并以其他法律手段为适当保障的完整的法律调控机制。 ;依法治校是教育法制建设的基本内容;依法治校的内容1(学校管理角度);依法治校的内容2(教育行政的角度) ——以某省的依法治校实施方案为例; 6、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推行校务公开;(二)当代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宏观背景;社会结构的转型; 传统总体性社会的分化;WTO:教育领域承认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已介入我国教育领域;中国教育领域已经存在市场机制理由;国外公立的义务教育领域也在引入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对教育的影响;教育性质与教育运作方式的多样化;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开头分化 ---依附关系、寄生关系开头被剥离;当前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实际问题 ;9、青少年被害及其预防问题 10、青少年人身损害及其法律保护 11、教育行政与依法治校的合法性问题 12、教育收费与办学体制改革问题 13、老师管理与老师权益保护 14、民办教育立法 13、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14、民族教育立法问题 15、教育考试立法 16、课程改革立法;二、教育法制建设需要关注的几个基本问题;人力物力资金知识课程教材; (一)建立新型的学校与政府关系;1、学校与政府的关系 ——纵向隶属性的行政法律关系;2、新的社会条件下学校与政府关系发生变化; 事业单位分为三类;公益类事业单位又区分为三类;3、处理学校与政府关系的三个关键问题;(3)营利行为存在的条件下政???的责任;学校产权关系日益简洁;案例: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改革;(二)依法处理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学校与社会的法律关系 ——横向平权的民事法律关系;(三)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校的合法性问题;案例:学校取消入学资格是否合法?; 案例:学校能否罚款?;(四)明确学校法律地位实施学校分类管理 ;学校的法人地位; 国外关于法人的分类 ;我国民法对于法人制度的设计; 目前我国学校包括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和转制学校三类学校。相应地,存在着三类法人: ——公立学校法人,法律上明确规定为事业单位法人,适用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律规范。 ——民办学校法人,在法律上被规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我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是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社会组织。 ——转制学校是我国学校办学过程中消灭的一种特殊的法人。一般被认为是混合型法人,同时具备事业单位法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一般特征。 存在问题: ——全部归为非营利法人(无法规范学校猎取利润的行为) ——对政府举办的学校与非政府力气举办的学校没有在法人制度上区分(不能收费、可以收费不能营利、可以营利) ——混合制学校缺乏明确规范 ——学校法人内部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起来(学校校长权力无边与有责无权并存) ——学校办学自主权尚不明确;;学校法人类型设计图;;(五)依法防范和处理同学人身损害问题 ;2、学校与同学的关系;案例:辽宁鞍山某寄宿制学校的同学大事;3、切实防范和依法处理同学人身损害问题; 在家庭中受到的损害: 家庭平安问题、家庭暴力。;B、中学校同学人身损害的基本情况;最容易发生事故的时间与场所;学校事故解决的途径;社会影响;C、导致学校事故的主要问题与缘由;老师素养低及平安意识淡薄 体罚与侮辱同学造成损害,忽视同学的特别现象,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老师侵犯同学隐私权等其他人身权利造成损害 学校对同学的平安教育不够 ; (2)学校对同学人身损害担当有限责任 ——学校不担当责任的10种情形;(3)学校对于老师职务行为责任;(4)推断同学人身损害责任的基本原则;案例:老师与学校不负法律责任;案例:学校担当部分责任;案例:学校和老师担当全部责任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宏观背景和基本问题;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宏观背景;法治(Rule of law)基本含义;依法治教(Rule by law)的含义;;我国的现行教育法体系; 依法治教需要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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