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管理制度.docx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目 录 一、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监理管理水平,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项目监理部质量管理体系,如下图: 质量管理系统图 (2) 内部管理制度 在施工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采取例行检查、平行检查、抽检制度,关键部位全程实行旁站制,确保工程质量。对查出的一般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返工整改,避免对后续工序和工期造成影响,对施工单位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报建设单位要求严肃处理。 (3) 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发生质量事故时,除紧急情况外,要求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处理,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监理部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不得谎报、瞒报各种质量事故,如有发生,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4) 材料进场检查制度 用于工程实体的进场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不常用的材料和新材料还应有准用证和使用说明书。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严禁进场,进场的责令限时运出场外。 (5) 材料检验制度 材料进场后监理会同施工单位材料员、质检员等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并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和批量进行见证取样,全程监督送至试验室复验。在未取得结果前或经复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该批材料。 (6) 材料的保管和使用 材料进场后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分类保管,避免水泥受潮、钢筋锈蚀等情况的发生。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构造要求和配合比单的规定使用材料,以保证结构安全。 (7) 施工机具的使用 要求施工单位的现场使用机具、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各种证件齐备、有效,操作保养熟练,机械不得带病作业,杜绝因机具失效和失误造成的安全和质量隐患。 (八)应急预案制度 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以避免因环境条件和气候剧变对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产生的不利影响,应分为事先主动控制和事故发生的处置等。 二、项目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由建设单位报请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此项工作完成后,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现场检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二)施工图核对制度 开工前,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听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并经归类汇总后报送建设单位或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会上提出。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积极协助参与。 (三)分包单位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包括等级、能力、经历、信誉、技术力量、施工人员人数及技术级别、施工机具、管理系统、财务情况、应持证上岗人员证件等)、分包合同,并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请项目监理部审核,建设单位审批。 如发现所报的分包单位资质资料有伪造不实情况,或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四)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经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需要修改时,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再报,重新审定。 2、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应满足合同要求; ⑵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⑶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 ⑷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的可行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⑸投入机械设备、劳动力应与进度计划目标相适应; ⑹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⑺安全、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⑻施工过渡方案应满足营业线运转要求; ⑼签认手续完善、合法。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监理部审定后,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须经总监审定同意。 (五)变更设计审核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变更设计的依据: ①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②建设单位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等。 2、Ⅰ类变更,总监理工程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设计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并按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实施;Ⅱ、Ⅲ类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单上会签。 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变更设计。 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变更设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六)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复检制度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进

文档评论(0)

赵老师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教师资格证持证人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07月22日上传了教师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