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经》补作考述.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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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经》补作考述 一、 《乐经》一卷 要研究《音乐经》,我们必须从文本开始。然其书亡佚,师承既绝,后世征引,多据补经,《乐经》原貌,已难窥见。每念及此,未尝不扼腕痛惜。原其因由,乐家精其律而昧于理,儒者明其义而绌于艺,理艺兼通之才不世出,旷远日久,宜乎《乐经》散失而殆尽。后世纵有兼备之才,苦心孤诣,起而补经,无奈闻道者稀,今人罕有研述。觅《乐》遗踪,犹玉屑沧海,神光离合,若隐若现,匿迹藏形。考诸历代典籍,要之如下。 汉代 《论衡·超奇》:“阳成子长作《乐经》,扬子云作《太玄经》,造于助思,极窅冥之深,非庶几之才不能成也。孔子作《春秋》,二子作两经,所谓卓尔蹈孔子之迹,鸿茂参贰圣之才者也。” 《汉书·王莽传》:“是岁(按:西汉平帝元始四年)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 笔者案:“阳成子长”又作“阳成子张”(“成”或作“城”,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卷三),系阳成衡之表字。阳城衡乃汉儒,考其生平,喜事补缀,曾经续补《史记》(据《后汉书·班彪列传》李贤注),所以阳城衡补《乐》,亦有可能。西汉平帝元始四年,王莽奏立《乐经》,应是阳成子长所作《乐经》,并非先秦原本。 凌迪知《万姓统谱》卷一百:“艮,见《姓苑》,汉艮当注《乐经》。” 《康熙字典·艮部》承袭其说:“艮,又姓。汉有艮当,注《乐经》。” 笔者案:汉代艮当所注《乐经》,当是阳成子长所作,可见此本在汉代,比较有影响,所以才会有学者为之作注解。阳成本《乐经》,至少在隋唐时代仍有遗存,《隋书·经籍志》记载“《乐经》四卷”,即属此本。 唐代 《旧唐书·经籍志》:“《乐经》三十卷 季玄楚撰。” 《新唐书·艺文志》:“李玄楚 《乐经》三十卷。” 《通志·艺文略·乐类》:“《乐经》三十卷 李元楚。” 笔者案:时值唐代,又出现《乐经》。从卷数上看,此本为三十卷,《隋书·经籍志》所著录只有四卷,可见两本不同。此本乃后世又一补作,作者为李玄楚。以上三处当是一书,“李”、“季”形近易讹;“玄”、“元”乃后世讳改。 宋代 《宋史·艺文志》:“房庶 《补亡乐书总要》三卷。” 《宋史·律历志》:“其后宋祁、田况荐益州进士房庶晓音,祁上其《乐书补亡》三卷。” 笔者案:此本实属宋代补《乐》之作,乃房庶所撰,称其为“《补亡乐书总要》”或“《乐书补亡》”,卷数一致,作者相同,当是一书。值得注意的是,此处与汉代、唐代不同,未径称《乐经》,而以《乐书》名之,且标以“补亡”二字,可见宋人有意区分本经与补作,不相混淆。 朱熹说的更明白,《仪礼经传通解·仪礼经传目录·钟律》:“此后当继以乐,而《乐经》久已亡逸,故取《周礼》郑注、《太史公》(按:全称《太史公书》,即司马迁所著《史记》)、《淮南子》、前后《汉志》、杜佑《通典》之言律吕相生、长短均调之法,创为此篇以补其阙。” 又《仪礼经传通解·仪礼经传目录·诗乐》:“大乐遗声,其绝久矣。今取世传《唐开元十二诗谱》补之,以粗见其仿佛。然亦未知其果有以合于古之遗声否也。” 何乔新《椒邱文集·策府十科摘要·经科》亦可印证:“乐书虽亡,而杂出于‘二礼’者犹可核也。《乐记》一篇可以为《乐经》,而陈旸《乐书》亦可删其繁芜以附于后,他如宋之景佑《乐记》、房庶之《乐书补亡》、蔡元定之《律吕新书》、吴仁杰之《乐舞新书》皆参考以辅翼之,庶乎可以补乐书之阙矣。” 笔者案:由此可见,何乔新虽处后世,亦秉承宋人观念,而有所发挥,补经态度更为明显。 元代 《文渊阁书目》卷一:“元《中和乐经》一部一册。”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二:“皇元《中和乐经》十卷。” 朱彝尊《经义考》卷二七四:“余氏载《中和乐经》二卷,未见。张萱曰‘元余载采集经典论乐语,汇而为书’。” 笔者案:此系元代补本,作者为余载。据《文渊阁书目》卷一,“元《中和乐经》”著录,共有三条,皆“一部一册”,当是相同之三册,以备中秘典藏。“中和”,不知何意?原书已佚,今不可详考。元代并无“中和”年号,唐僖宗有“中和”年号,但此处不可能指称唐代。可见“中和”并非年号,当指“乐”之精神(此与《中庸》精神,亦相契合,“中庸”即“中和”。庸,雍也;雍,和也。儒家思想,同此条贯),《乐记》云“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因以颜题。 明代 《续文献通考·经籍考》:“湛若水《古乐经传》三卷。若水见礼类。若水《自序》略曰:‘补《乐经》,何为者也?以《乐经》之缺而拟补之也。《乐记》,其传也,经亡而传存,犹幸告朔之饩羊也。’” 《千顷堂书目》卷二:“杨继盛《拟补乐经》。” 《明史·艺文志》:“杨继盛 《拟补乐经》一卷。” 《四库全书总目·经部·乐类存目》:“《乐经集注》二卷 明张凤翔撰。是书取《春官·大司乐》以下二十官为《乐经》。谓汉窦公献古《乐经》,文与《大司乐》合,是其明证。” 笔者案:上述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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