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经》成书、著录问题辨正.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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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经》成书、著录问题辨正 先秦的音乐产业自汉代初去世(1)以来,历代都有许多音乐产业的作品(2)。《乐经》是王莽在东汉平帝和元朝初年创造的(以下简称《喷泉乐经》)中创造的一首作品。然而,关于元始《乐经》究系何人所撰之何书,向有疑义,是古代经学史和文献学史上聚讼纷纭的一大公案。清代以来,学者重辑元始《乐经》,其间产生了不少误辑和附会之文。这些文字歪曲了元始《乐经》的本来面目,也难免对今天的研究产生误导。此外,关于元始《乐经》的成书、著录等问题,也少见有人提及。本文尝试厘清以上所云诸问题,不当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一、 “初始四年”立《乐经》 王莽元始年间立《乐经》一事,见于《汉书》卷99《王莽传上》记载: 是岁(笔者按:即平帝元始四年)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3) 《王莽传》对王莽元始四年所立《乐经》的记载甚为简略,没有明确交代元始《乐经》究系何人所撰之何书,因此后世学者就此问题产生了诸多不同观点,要者有如下数端: (一)元始《乐经》即阳成衡所撰之《乐经》。宋人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卷3“《乐经》”条云: 元始四年立《乐经》。……今《乐经》亡传,莫知谁作。王充《论衡》曰:“阳成子长作《乐经》,非庶几之才不能成也。”然则汉儒所作欤?(4) 王应麟最早提出王莽所立《乐经》的作者问题,并与阳成衡所作《乐经》联系起来考察。但王氏对于元始《乐经》是否确为汉儒阳成衡所作,尚有所怀疑。清人马国翰对此则持肯定态度,其《乐经》辑本序曰:“莽时所立,即衡所著之《乐经》。”(5)受前人影响,今亦有人持此观点(6),但均未就此问题展开论证。 (二)元始《乐经》为古《乐经》———《周官·大司乐》章。朱彝尊《经义考》卷167“《乐经》”条云: 《乐经》,《隋志》四卷,佚。 《汉书·王莽传》:元始三年(笔者按:“元始三年”当为“元始四年”之误)立《乐经》。(7) 该条之下按语又云: 《周官》:成均之法,所以教国子乐德、乐语、乐舞三者而已。……乐之有《经》,大约存其纲领,然则《大司乐》一章,即《乐经》可知矣。《乐记》从而畅言之,无异冠礼之有义,丧服之有传,即谓《乐经》于今具存可也。(8) 朱彝尊认为《隋书·经籍志》著录的《乐经》四卷即王莽所立元始《乐经》,这部《乐经》就是古《乐经》——《周官·大司乐》。朱氏之论实不可信,原因有三:其一,《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乐经》四卷,其作者及时代并不明确。朱彝尊明知汉儒阳成衡撰有《乐经》一书(9),却一味地将《隋书·经籍志》所载之阙名《乐经》认作古《乐经》,其判断有失片面。其二,《周官·大司乐》一章至今尚存,朱氏将其视为《隋书·经籍志》著录之《乐经》,则与《隋书·经籍志》注明的《乐经》四卷已“佚”相矛盾。其三,更为重要的是,《周官·大司乐》并非古《乐经》。古今学人对此论述颇多,兹不赘举。 (三)元始《乐经》为河间献王刘德所集之《雅乐》。清全祖望《困学纪闻笺》云: 《乐经》王莽所立,作《尚书大传》者岂及见之?其即河间献王所辑之《雅乐》,伏生为博士时尝见而引之耳。河间之乐,存肄乐官而不御。成帝时,王禹、宋晔等世传其学,能说其义,则必有其书矣。王莽时乃遂辑以为经。(10) 清丁晏《乐经》辑本叙录亦云:“疑元始所立,不过制氏之铿锵、河间之采辑而已。”(11)今按:《尚书大传》作者伏生所引或为古《乐经》佚文,而非王莽所立《乐经》之文,因此不能以《尚书大传》引及河间《雅乐》为据,说明王莽所立《乐经》即河间《雅乐》。全祖望、丁晏所言均系猜测之辞,不足为据。 (四)元始《乐经》为刘歆《钟律书》。沈钦韩《汉书疏证》卷24“乐元语”条云:“王莽时又有《乐经》。”其下自注: 《莽传》:元始四年立《乐经》。《三礼图·旧图》引《乐经》云:“黄钟磬前长三律二尺七寸,后长二律一尺八寸。”此谓特县大磬配镈钟者也。《隋书·牛弘传》引刘歆《钟律书》曰:“春宫秋律,百卉必雕;秋宫春律,万物必荣;夏宫冬律,雨雹必降;冬宫夏律,雷必发声。”《续志》注:“建初二年七月,太常乐丞鲍邺上言:‘《乐经》曰:十二月行之,所以宣气丰物也。月开斗建之门,而奏歌其律。’”详其言,《乐经》与《钟律书》实一书也。……王充《对作篇》云:“阳成子张作《乐》。”按刘歆典领,阳城子长参预之耳。(12) 沈钦韩实际上是将元始《乐经》、刘歆《钟律书》、阳成衡《乐经》三者视为同一事物,之所以得出“《乐经》与《钟律书》实一书”的结论,是基于《三礼图》、《续汉书·艺文志》注所引两条佚文均述音律、与《钟律书》内容有相同之处这一事实。诚然,通过分析佚文以求《乐经》之真相,这种思路和方法值得肯定,但其结论则不可接受。原因如次: 其一,没有材料能够证明阳成衡参加了王莽时由刘歆领导的考论音律的活动。《论衡》仅载述了阳成衡撰作《乐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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