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WTO与中国旅游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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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WTO与中国旅游业;教学目标 了解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形成过程 理解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 掌握服务贸易总协定对中国旅游业的影响 掌握WTO有关法律规定,为我国旅游业参加国际竞争打下扎实基础;第一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一、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一)服务贸易的定义;(二)基本原则;1、最惠国待遇;1、最惠国待遇; WTO体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不同于双边贸易条约中规定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它确认的是一种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从而使最惠国待遇多边化; WTO的全部成员在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享有的是同等的待遇,确保了全部成员在同一水平上进行公正的贸易竞争; 它扩展适用于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方面。WTO体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规定于GATT文本的第1条中,其中表述“……每一成员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其他成员的相同产品”。所谓“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是指WTO的成员在出口商品的供应或进口商品的市场准入方面供应有利的条件。;中国情况 基本形式: 双边互惠无条件的,它通过双边协议中的最惠国条款给予规定,这些条款主要适用于外国人在华投资和贸易等经济领域以及航运方面。 机遇与挑战: 中国加入WTO后,在GATT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的保障下,中国的对外货物贸易将在更宽阔与更公正的空间内展开。 GATS的最惠国待遇如果严格依据无条件方式贯彻实施,也将给中国的某些优势服务产业,诸如劳务输出、旅游业、娱乐业等不受卑视地进入更为宽阔的世界服务业投资市场制造机会。 对于中国国内相对落后的服务业投资者来说,也是机遇,由于则是不会失去国家的保护,是落后的服务业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整,以适应全球竞争的需要。;主要内容 要求各成员逐步开放市场,即降低关税和取消对进口的数量限制,以允许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与国产品进行竞争。这些逐步开放的承诺具有约束性,并通过非卑视贸易原则加以实施,而且一成员要承诺不能任意把关重新提高到超过约束的水平,除非得到WTO的允许。 要求各成员逐步开放服务市场,即在非卑视原则基础上,通过分阶段谈判,逐步开放本国服务市场,以促进服务及服务供应者间的竞争,削减服务贸易及投资的扭曲,其承诺涉及商业服务、金融、电讯、分销、旅游、教育、运输、医疗与保健、建筑、环境、娱乐等服务业。    有利于扩大市场准入的其他基本原则,即各成员还可利用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在开放市场方面纠纷和摩擦,乐观保护自己;同时,贸易体制的透明度也有利于扩大市场准入。;2、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又称公平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国内税,运输、转口过境,船舶在港口的待遇,船舶遇难施救,商标注册,申请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民事诉讼权等;不包括领海捕鱼、购买土地、零售贸易等。;WTO透明度指的是同过境货物流淌有关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当政府实施有关过境货物的法律和规章时,必须予以公布,使更多的个人和公司尽可能的了解贸易的条件。 实现方式: 各国政府必须通过常常性的“通知”,向WTO及其成员通知各自的简略措施、政策和法律; WTO对各国的贸易政策进行常常性的审议,即贸易政策评议。 但是,透明度原则是有肯定范围的,并不要求缔约国公开那些会阻碍法令的贯彻执行、会违反公共利益、会损害某一公司、企业的正当商业利益的机密资料。也就是说,WTO允许各缔约国对某些机密不予公开。;5、进展中国家更多参加;其次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对中国旅游业的影响;一、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我国旅游业进展的有利因素;二、服务贸易总协定对中国旅游业的客观影响;三、旅游行业如何应对入世后的这些挑战第十二章 WTO与中国旅游业;教学目标 了解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形成过程 理解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 掌握服务贸易总协定对中国旅游业的影响 掌握WTO有关法律规定,为我国旅游业参加国际竞争打下扎实基础;第一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一、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一)服务贸易的定义;(二)基本原则;1、最惠国待遇;1、最惠国待遇; WTO体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不同于双边贸易条约中规定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它确认的是一种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从而使最惠国待遇多边化; WTO的全部成员在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享有的是同等的待遇,确保了全部成员在同一水平上进行公正的贸易竞争; 它扩展适用于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方面。WTO体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规定于GATT文本的第1条中,其中表述“……每一成员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其他成员的相同产品”。所谓“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是指WTO的成员在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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