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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9.060 B?70 备案号:58901-2018  DB44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2124—2018 人造板用废弃木质材料回收技术要求 Requirements?on?recycled?wooden?materials?used?for?wood-based?panels 2018?-?03?-?28?发布 2018?-?06?-?28?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4/T?2124—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广东省林业厅科技与交流合作处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林业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瀚森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市慧邦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纳新、曾广宁、鲁群霞、卢俊、张具武、朱敬阳、胡传双、郭琼、严荣。 本标准首次发布。 I DB44/T?2124—2018 人造板用废弃木质材料回收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木质材料回收的一般要求、化学污染物限量、运输和检验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生产用废弃木质材料的回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884.12-2010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2部分:氟和氯含量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GB?6675.4-2014 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T?23229-2009 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分析方法 LY/T?1985-2011 防腐木材和人造板中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方法 SN?0572 进口可作原料用木及木制品废料检验规程 SN/T?3025-2011 木材防腐剂杂酚油及杂酚油处理后木材、木制品取样分析方法 杂酚油中苯并[a] 芘含量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弃木质材料?recycled?wooden?materials 木材加工剩余物及使用过后的木质材料或木制品。 4 一般要求 4.1 外观 清洁、无腐烂、无污染、无异味。 4.2 杂物 避免泥土、混凝土、瓦片、石子、纺织纤维、塑料、橡胶、废纸、纸板及金属等非木质杂物,其重 量不应超过木质材料绝干重量的2%。 4.3 水分 回收的木质材料水分含量不超过20%。 1 元素/化合物 限量值(mg/kg?回收材) 砷?(As) 25 镉?(Cd) 50 铬?(Cr) 25 铜?(Cu) 40 铅?(Pb) 90 汞(Hg) 25 氟?(F) 100 氯(Cl) 1000 五氯苯酚(PCP) 5 杂酚油(Benzo(a)pyrene) 0.5 DB44/T?2124—2018 5 化学污染物限量 回收的木质材料化学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化学污染物限量 6 运输要求 运输中应装载牢固并覆盖完整,避免受潮和淋湿。 7 检验 7.1 取样 在回收堆放的木质材料中取样,或在运行的生产线上取样,最大批量不超过500?t,且每一个批次 的试验样品,应在上、中、下不同部位多次取样,每次取样不低于1000?g,并混合均匀,再从中取出500 g,干燥后检测化学污染物各项指标,从剩余部分再取出500?g,用于检验夹带泥土、混凝土、瓦片、石 子、纺织纤维、塑料、橡胶、废纸、纸板及金属等非木质杂物和水分的含量。采取的试样应妥善保存, 防止发生化学成分及物理、生物性质变化。 7.2 检验方法 7.2.1?外观以肉眼查看或鼻闻的方式检验。 7.2.2?杂物和水分测定方法参考?SN?0572?进行。 7.2.3?砷、镉、铬、铅和汞含量的测定方法参考?GB?6675.4-2014?进行。 7.2.4?铜含量的测定方法参考?GB/T?23229-2009?中?4?进行。 7.2.5?氟和氯的测定方法参考?GB/T?3884.12-2010?进行。 7.2.6?五氯苯酚的测定方法参考?LY/T?1985-2011?进行。 7.2.7?杂酚油的测定方法参考?SN/T?3025-2011?进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DB44/T2124—2018 DB44/T212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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