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实务(第3版)全套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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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场摄影技术 ⑴事故现场摄影要求 ①必须要有适应“全天候”拍摄要求的特殊器材和拥有精湛技术的拍摄人员。 ②要求用科学的方法如实记录物体的颜色、形状和细节特征。 ③事故现场摄影要保证拍摄出来的照片与现场实际相互印证。 ⑵事故现场摄影步骤: ①了解和观察现场的情况,确定拍摄计划。 ②拍摄原始现场。 ③拍摄详细勘察物。 ④一般拍摄顺序: 先拍原始现场,后拍移动现场;先拍要点,后拍一般;先从地面拍,后从高处拍;先拍易破坏消失的,后拍不易破坏不易消失的。 7.4 立案 立案是指经初步查验和分析判断,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进行登记予以受理的过程。 对于经过现场查勘,认定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案件,按不予立案或拒赔案件处理。对经过现场查勘,认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案件,应进行立案登记,正确确立案件,统一编号并对其进行程序化的管理。 7.5 定损 保险事故的定损是对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现场和专业的调查和查勘,对损失的项目和程度进行客观和专业的描述和记录,对损失价值进行确定的过程。实际工作中,结合保险案例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协商定损、公估定损、聘请专家定损的定损核损模式。目前,在车险实务中通常采用的是协商定损的定损核损方式。 7.5.1 定损流程 保险车辆出险后的定损核损项目包括车辆定损、人员伤亡费用的确定、施救费用的确定、其他财产损失的确定和残值处理等内容。 7.5.2 车辆定损 车辆定损就是确定车辆损失的过程。 1. 车辆定损的基本步骤 ⑴详细核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部位、损失项目和损失程度。 ⑵本着实事求是、合乎情理的原则与被保险人、可能涉及的第三方和维修人员协商确定维修方案; ⑶对于必须更换的零部件进行询价、报价; ⑷对各维修项目的修复费用进行累加即为车辆损失,协商一致后与各方签订《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 2. 车辆损失的确定 ⑴零配件价格的确定 在实际工作中,定损核损人员根据换件项目,使用报价系统确定零件配件价格。对于报价系统中没有的车型或无法确定损失的,经报价员按规定进行询报价工作。 ⑵维修工时费用的确定 维修工时费用=∑维修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3. 车辆定损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⑴注意区分本次事故和非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事故损失和正常维修保养的界限。 ⑵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对保险事故车辆损失原因进行鉴定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⑶受损车辆未经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共同查勘定损而自行送修的,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或拒绝赔偿。 7.5.3人员伤亡费用的确定 1. 人员伤亡费用的赔偿范围 人员伤亡费用可以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 2. 人员伤亡费用的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的具体赔偿标准是: ⑴医疗费:根据结案前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公费医疗的标准确定。 ⑵误工费:根据误工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⑶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⑷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⑸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⑹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⑺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国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⑻丧葬费: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⑼死亡补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⑽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一般要求五级以上),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⑾交通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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