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募兵制新探.docxVIP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宋初募兵制新探 宋代实行征兵制度,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阶级矛盾尖锐、边防局动力紧张等历史特点。募兵制根源于唐朝,确立于宋初,并在宋初显示过这一上层建筑的积极作用,但不久即弊端丛生,走向了反面(已有二文专述)。那么,这一变化是怎样造成的呢?本文就这一问题,探讨一下宋朝募兵制的特征,试述其内部固有的矛盾。 一、 招兵的扩大与发展 宋政府募兵政策的基本方针是:“天下失职犷悍之徒,悉收籍之。”所谓“失职”者,即地主阶级压榨、兼并造成的破产农民;所谓“犷悍”者,即起而反抗或铤而走险者。 破产农民从军,是为谋生存迫不得已的一条出路。所谓“尪孱贫窭,不任田亩;徒博饮酒,计穷力尽之人,乃起而为兵。”其中包括饥民和游民,甚至有契丹、渤海、日本等国的流浪者。破产农民在走投无路的困境中,统治集团以“寄招补军”的方式把他们安置、控制起来,实质上是防止变乱和迫使他们充当统治阶级的使用工具。 宋军另一重要的招募对象是“犷悍”者,即所谓“盗贼”、“负罪亡命”等等。这也是历来招募的重要对象。早在汉武帝时即曾“募天下死罪”作战;周世宗时更是大规模地招纳其为兵,“天下盗贼、杀人亡命者皆募以为禁军。……方中国兵弱,以为非募此辈不足以胜诸僭伪乙国”。这成为周世宗强兵措施的重要内容。在这一行动甲,当时任殿前都虞侯的宋太祖起了很大作用,世宗“命太祖皇帝选其尤者为殿前诸班(原注:今班直是也)”。诸班直是宋军中最高级的近上禁军,也可以说是赵匡胤发祥的骨干力量。那么,宋代统治者重视、利用这些人也就不足为奇了。赵氏也由此积累了一些有关经验。宋朝建立后,在新的形势下,他们又注入了新的意图:“前世为乱者,皆无赖不逞之人。艺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不逞之人以为兵,连营以居之,什伍相制,节以军法,厚禄其长,使自爱重。付以生杀(之权),寓威于阶级之间,使不得动。无赖不逞之人既聚而为兵,有以制之,无敢为非。因取其力以卫养良民各安田里”。招兵主要不是为了强兵,而是为了弥乱;不是进取,而是保守。招兵成了守内的策略之一。对这种类型的兵,宋政府采取了大的方面分而制之,小的方面集中管制的办法。北宋有不少军额,就是专为他们设置的。 如:招收、壮勇、川员僚直、威宁、龙骑、员僚剩员直、强猛、新澄海、归远、平河、威捷、保宁、归化、河清、骑捷、散员等等。突出的是“龙猛军”,属殿前骑军,皆招获“群盗”,系杂犯军额。真宗景德以前,“此军十三指挥皆募强盗以充”,后来凡“武艺绝伦,又累作凶慝”者,多“收拾作龙猛之类”。 宋军中的厢军,更是“失职犷悍之徒”的渊薮。“太祖皇帝制折杖法,免天下徒,初置壮城、牢城备诸役,谓之厢军”。厢军中不少军额是刺配罪犯充军以代服刑的部队。北宋出现“配军”一词,足以说明军人与“罪犯”的关系。仁宗嘉佑四年(1059年)诏云:“念无良之人,向缘不师于教,故隶之军以苦其形体,移之乡以劳其心志,使知罪戾,以图改为”。配军虽不属招募之制,但可说明宋军具有管制“失职犷悍之徒”的作用。 除了配军之外,北宋招兵都是取其自愿应募者。而且为了收集,“失职犷悍之徒”,就须使招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这就是“招军例物”。即使是刺配充军者也给例物。一般应募禁军,可得例物约十贯钱。应募为乡兵者,沿边一般是人给田二顷,减收田租,不折变科徭,有的还给于牛其、农器、旗鼓之类。这都是募兵制的招徕手段。 在一般情况下,不少人在军队中得到了较为妥善的安置,从而成为宋政府的工具。其中有许多人上升为军官。仅见于《宋史》列传中有明确记载出身于“罪徒”、“盗贼”的高级将领,就有:荆罕儒、王晏、王景、钱守俊、高琼、刘谦、范廷召、王汉忠、谭延美、元达、张忠、崔福等。另如狄青:“逋罪入京,窜名赤籍”;韩世忠:“少年喜斗,数犯法,当伏诛”,因其骁勇免死“始隶兵籍”。对于招安的“群盗”,更是采取“养其渠帅”的办法,将重要人物任为军官。如太宗时,“永兴军贼焦八等,……皆关右巨贼,常啸聚众数百人攻劫居民”,招安之后,“擢为龙猛军使”。 宋政府的募兵政策,是企图调和、转化矛盾。因而本身也潜伏着深刻的矛盾。对此,宋人多有议论。杨万里言:今兵出于三个来源,“曰召募、曰子弟(即军人子弟可以优先招募)、曰盗贼”,“古虽未用,今不可不用也。”他看到了宋代社会中有大批“黠民”,“放之则窃发,有所不可制”,“抑将猖狂溃冒,以致于大乱也”;而“收之以为吾用,则其猖狂不施之于我而施之于敌,……不用之于奸匿而用之于功名,此驾驭奸雄之至术也。”《两朝国史》》中也言:“世之议者不达,乃谓竭民赋以养不战之卒,靡国帑以优坐食之校,是岂知祖宗所以扰役强悍、销弥争乱之深意哉!”这是称赞募兵政策的政治意义。另一种看法对此不以为然,认为:“自募兵之法行,于是择其愿应募者。而所谓愿应募者,非游手无籍之徒,则负罪亡命之辈耳,良民不为兵也。故世之詈人者,曰‘黥卒’,曰‘老兵’,盖言其贱而可差

文档评论(0)

lgjllzx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