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职与商人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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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职与商人说 媒人是婚姻习俗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它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媒人一经产生,在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通常,“媒妁之言”是与“父母之命”相提并论的。 关于媒与媒人,我国史籍上多有记载。比如:“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时焉,龄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士不中而见,女无媒而嫁,君子不行也;”“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正姓氏,通媒妁,以重人伦之本,而民始不渎”;孟子也说:“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窬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诗经》中有两首诗也有这样的记载:“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我国民间还有这样的俗语“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在我国古代,人们还要祭祀高禖之神,所谓“高禖”,就是管理人间结婚与生育的女神,“高”言其大、其重要,“禖”即“媒”字,也即“母”字(古从“母”之字多从“某”),实际上就是“高母”。后世传说把婚姻之神称作“月下老人”,其来源概本于此(依何新说)。在最早时期,她们都是各部族的先妣,也就是该部族在母系氏族社会期间所想象的第一位女祖,后代便成了各地掌握婚姻的女神。对此,古文献中也有记载:“仲春之月……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是祀为高禖之神”。关于媒的论述,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汉代的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是这样解释“媒妁”二字的;“媒,谋也,谋合二姓,从女某声”、“妁,酌也,斟酌二姓,从女勺声。”此外,还如《三国志》、《白虎通》等典籍中有关媒人的记载附拾即是,限于篇幅,恕不赘引。纵观以上所述,我们可以这样做个小结:媒职与媒人一经产生,它就在婚姻上起着巨大的作用,有时甚至决定着婚姻的成败,婚姻如果没有媒人说合,那是不可想象的,不但“父母或人皆贱之”,而且要受法律处罚。由此可见,媒人产生以后,作为社会“软控制”的道德和“硬控制”的法律都在紧紧地维护着它的职责、权利和存在价值。也正因为如此,媒人才在当时社会中占有重要一席。对于媒人,是非褒贬,聚讼纷纭,就它的存在特性而论,是不好判定于一言的。对于媒人,我认为具体问题应该具体分析,这样才能既不掩盖“恶媒”的行径,也不抹杀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红娘”的功劳。 本文拟就媒人的产生、发展的二重性及在现代化社会中的新变种等问题做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使学术界对媒人这个婚姻中不可缺少的角色给予公正的评价,并就此问题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 同胞兄弟东南角的婚姻 媒人究竟产生于何时,学术界的观点历来就不统一,有的认为“大约在父权制、私有制产生时,婚媾逐渐向专偶制过渡、议婚形式发展时期,媒就应运而生了”,有的则含糊其词,用“历史上很早就有了媒人”等模糊语一带而过。当然,这仅仅是各家的推测而已,史书上不可能有媒人产生于哪个朝代的记载,尤其是史前史。所以我们只能借助民族学、民俗学等学科的研究材料进行推论,在此,研究史前文化最得力的考古学也只得靠边站了。下面我们就根据民俗学(含民间文学)的一些资料对媒的产生做点分析。 我们知道,人类婚姻史经历了五个阶段:杂婚、血缘婚、普那路亚媒(也叫伙婚)、对偶婚和专偶婚(即一夫一妻制)。“杂婚是人类祖先最早实行的一种‘婚姻’关系,这种关系是远古人在群团生活中实行的杂乱的两性配偶关系,”这种乱婚关系是“一个同动物状态向人类状态的过渡相适应的杂乱的性交关系,”“所谓杂乱,是说后来由习俗所规定的那些限制那时还不存在,”16杂乱群婚,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在群婚时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当时的婚姻关系只不过是一种象动物那样自由性交的两性关系,所以在这个时代还不具备媒人产生的条件,其实按照当时的习惯就根本不需要由谋人来调节两性关系,因此也就不可能产生媒人。我们再来考察一下作为“家庭的第一阶段”的血缘婚(也有人认为是最初的婚姻形式,此不属本文所论范围,故不论)。血缘婚是这样一种婚姻,在这种婚姻组成的“家庭形式中,仅仅排斥了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用现代的说法)。同胞兄弟姊妹,从(表)兄弟姊妹,再从(表)兄弟姊妹和血统更远一些的从(表)兄弟姊妹,都互为兄弟姊妹,也正因为如此,也一概互为夫妻。兄弟姊妹的关系,在家庭的这一阶段上,也包括相互的性交关系。”简言之,就是排除了杂婚时代父辈与女辈、母辈与子辈的通婚以后,一群兄弟与一群姐妹之间互为共夫或共妻。这样,一个兄弟有多少直系或旁系姐妹,就有多少妻子,一个姐妹有多少直系或旁系兄弟,就有多少丈夫。按我的理解,当这种兄弟姊妹之间的群婚关系发展到后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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