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身份证件签发 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pptxVIP

上海身份证件签发 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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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身份证件签发 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上海市文件 01适用范围办理机构申请材料办理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期限目录0305020406 07审批证件办理方式收费依据目录0908 基本信息上海件签发-临时办理由本市各公安分(县)局具体负责审核、签发居民。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是申请和办理。 办理依据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第八条居民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二条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期间,急需使用居民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 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本市各公安分(县)局具体负责审核、签发居民。(二)审批内容居民件签发。(三)审批对象本市常住户口公民。 审批条件 审批条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按规定请领取居民;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居民。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一)申领居民1、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人像信息采集单暨领证凭证》(以下简称《领证凭证》)。2、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领证凭证》到指定的人像信息采集点拍摄照片。3、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已盖章的《领证凭证》(16周岁以下的,婴幼儿还需出具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在读学生还需出具学生证或学籍卡)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申领居民确认手续。(二)办理临时居民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居民报失单》或《领证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三)申请文书名称《常住人口居民申领登记表》。 审批期限 审批期限居民:自派出所确认办理之日起30日。临时居民:自派出所受理申请次日起3日。 审批证件 审批证件1、《居民》。有效期:16周岁至25周岁的为十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为二十年;46周岁以上的长期有效。未满16周岁、自愿申请的有效期五年2、《临时居民》。有效期:三个月。 收费依据 收费依据(一)收费环节发证环节。(二)收费内容《居民》、《临时居民》工本费。(三)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322号)。(四)收费标准申领、换领《居民》的,收取工本费20元/证;丢失补领或者损坏换领《居民》的,收取工本费40元/证;《临时居民》收取工本费10元/证。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一)申领、换领1、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人像信息采集单暨领证凭证》(以下简称《领证凭证》)。2、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领证凭证》到指定的人像信息采集点拍摄照片。3、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已盖章的《领证凭证》(16周岁以下的,婴幼儿还需出具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在读学生还需出具学生证或学籍卡)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申领居民确认手续。(二)换领1、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居民》)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人像信息采集单暨领证凭证》(以下简称《领证凭证》)。2、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居民》、《领证凭证》到指定的人像信息采集点拍摄照片。3、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居民》、已盖章的《领证凭证》(16周岁以下的,婴幼儿还需出具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在读学生还需出具学生证或学籍卡)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确认手续。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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