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与危险源有关的几个基本概念及相互关系.docx

范文与危险源有关的几个基本概念及相互关系.docx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PAGE 1 与危险源有关的几个基本概念及相互关系 随着我国在世界上的迅速崛起和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现代安全生产模式和现代安全科学理论已被我国企业家普遍认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的贯彻与实施,更促进我国很多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和相应措施的落实,并已收到良好的效果。但在实施 GB/T28001—2001 标准过程中,仍较普遍存在对基本概念理解欠准确的现象。例如有的组织对什么是危险源,什么是危险源特性尚不清楚。只是盲目地识别危险源和确定危险源特性。经常出现将事故充当危险源,并根本不予确定危险源特性。同时,对危险源、危险源特性、事件、事故、和风险等几个重要术语概念之间的关系难以区分,经常出现这些概念混淆不清的现象,从而影响GB/T28001—2001 标准的实施效果。为区分与危险源相关的几个基本概念,特作如下讨论。 一.危险源 在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将“危险源”定义为: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根据这样的定义可以看出: 由于危险源的存在,就存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这是造成任何伤害的根源。由危险源造成的危害,可以是人员的伤害或疾病的发生、任何财产损失或工作环境的破坏等。 在我国的传统管理中,一般将“危险源”理解为“危险危害因素”并对这些因素进行了分类。其中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直接原因所作的分类,已由 GB/T13816—1992《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做出了规定。在这一标准中,将危险和危害因素分为六类:①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②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③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④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⑤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⑥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根据以上定义和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危险源可分为根源危险源和状态危险源。 根源危险源 根源危险源在习惯上也称为第一类危险源。这类危险源是直接引起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根本原因,是能量、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的存在,这是发生事故的物理本质。这些能量的存在可以包括动能、势能、热能、电能、化学能、核能和机械能等。能量的载体可以是行驶的汽车、运转的机床、高空存放的物体、高压容器等。危险物质可以是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自燃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等。这类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体,并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又由于这类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也称为固有型危险源。 状态危险源 状态危险源在习惯上也称为第二类危险源。客观存在的能量、能量的载体以及危险物质,在正常情况下,这些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条件的限制,处于受到约束或受控的状态,所贮存的能量不能意外释放而不会发生事故。但当这些约束条件一旦遭到破坏或失效,能量及危险物质则处于失控状态,将导致事故的发生。这些可能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条件或限制措施的破坏或失效的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因此,第二类危险源是决定第一类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第二类 危险源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因素:①人的不安全行为;②物的不安全状态;③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例如作业人员的失误、系统故障、环境的恶化等。这些因素都可以造成第一类危险源所存在能量的意外释放,从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这类危险源是系统从安全状态向危险状态转化的必要条件,是系统能量意外释放的触发原因,有时也将第二类危险源称为触发型危险源。 二.危险源特性 在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将“危险源辨识”定义为:“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从这样的定义可以看出,对危险源的辨识应从两个方面开展活动:第一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第二是对已识别的危险源确定危险源特性,这是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必须予以落实的两个活动。识别和确定危险源的存在,这是防止出现事故的根本,而确定危险源特性,则是进一步理解和分析危险源,将危险源的特征予以表述。只有明确了危险源特性, 才能针对危险源的这些特征制定必要的约束条件,对已存在的危险源实施控制, 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GB/T28001—2001 标准中对“危险源特性”没有给出定义,要想准确的理解危险源特性这一术语的概念,必须首先从“特性”的定义开始剖析。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将“特性”定义为: “可以区分的特征。” 注 1: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注 2:特性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 注 3:有多种类别的特性,如: ——物理的(如:机械的、电的、化学的或者生物学的特性); ——感官的(如:嗅觉、触觉、味觉、视觉、听觉); ——时间的(如:准时性、可靠性、可用性); ——人体功效的(如:生理的特征或有关人身安全的特性); ——功能的(如:飞机的最高速度)。 根据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tianya189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阳新县融易互联网技术工作室
IP属地上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20222MA4ELHM75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