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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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明确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根据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和国资委《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总会计师(含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其他班子成员)。各单位所属二级及以下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比照本规定执行。 1.3.基本要求 1.3.1.强化总会计师专业岗位责任,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发挥在价值管理与创造中的作用,促进企业价值提升。 1.3.2.加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主要资金活动、重要资源配置、重大资产处置等经营管理事项中的财务管控,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 1.3.3.清晰岗位职责,对等权责配置,推动责任落实,加强履职管理,保障总会计师规范、有效履职。 1.3.4.总会计师作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名原则上按任职时间排序。 2.工作职责 2.1.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包括:财金业务管理、参与经营决策、协助组织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及时报告重要经营事项,以及根据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应承担的其他职责。 2.2.财金业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负责企业财务报告、财务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管控、会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股权管理、税务管理、财务风险管理、财务信息化建设和经营业绩评价等工作。监督重大经营决策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督促财务部门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和对内审外查发现的财务问题进行整改。 2.3.参与经营决策职责主要包括:参与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以及投资战略、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负责项目前期经济评价审核把关,参与对投资项目投资效益的后评价。参与股权转让、股权回购以及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重组等资本运作,并提出建议。参与重大经营合同和经济协议的论证审查,对所参与决策或论证事项的经营可行性及潜在风险等发表专业意见。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全过程价值管理工作,组织全员成本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挖潜增效、降本减费工作。总会计师参与经营决策发表的专业审核意见,作为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的必备要件。 2.4.协助组织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协助企业负责人组织企业健全规范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内部控制有效执行;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财务业务内控流程设计及权限指引。组织开展汇率利率风险、资金风险、价格风险、存货跌价风险等经营风险的识别、评价和分析,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推动经营持续安全运行。 2.5.及时报告重要经营事项职责主要包括:按规定向集团公司报告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情况,及时报告重要经营事项。对企业发生的大额经营损失、存在的重大经营风险、重大决策发表不同意见未被采纳可能影响企业安全的经营事项,在与企业主要负责人沟通基础上,直接向总部报告。 2.6.其他职责:按照集团公司在党建、党风廉洁建设、安全、质量、环保、稳定等方面实施责任制的要求,总会计师应当承担和履行的工作职责。 3.工作权限 3.1.总会计师工作权限包括:重大决策事项的参与权、重大财务事项的主导权、重大经营事项的签批权、财会人员配备的建议权和相关重大事项的监督权等。 3.2.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参与权主要包括:参与本单位重要规章制度、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重大改制重组、资本运作、结构调整、资产处置方案,以及绩效考核与重大薪酬分配方案的制定,参与对重大经济合同、经济协议及重大投资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及风险进行论证审查。 3.3.总会计师对重大财务事项的主导权主要包括:生产经营价值管理工作方案。投资项目的前期经济评价。结构调整和重大改革方案的财务专业意见。企业财务发展规划和财务预算政策、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及实施。成本费用管控目标及措施审批。资金筹措、管理及运作,全面预算管理,企业税务筹划及实施。 3.4.总会计师对重大经营事项的签批权主要包括:对重大经营事项实施联签,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批。 3.4.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应联签的重大经营事项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经营政策、重大资产处置方案、重大资本运作方案、大额资金使用、产品价格政策,以及对重大经济合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等。 3.4.2.总会计师行使审批签署权的重大财务事项主要包括:内控制度规定的限额内的资金支付、资产处置等有关事项,融资计划,专项财务报告等。 3.5.总会计师对财会人员配备的建议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3.6.总会计师对相关重大事项的监督权,是指对本单位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等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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