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合规实务 课件 项目8--10 众筹融资监管、 P2P网络借贷监管、 监管科技.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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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合规实务》 项目八 众筹融资监管主讲教师:XXX 内容Contents1了解众筹融资的概念与分类2理解众筹面临的法律风险3熟悉众筹融资法律法规 知识点:众筹概述 什么是众筹?互联网众筹的原型有吗? 1.1众筹的来源 众筹最早可追溯至18世纪莫扎特等著名音乐家以及亚历山大等著名作家采取订购的方式筹集资金。作品完成后,订购者会获得一本有他们签名的书或协奏曲的乐谱副本,或者可以成为音乐会的首批听众。 1.1众筹的来源 1.2众筹的概念 现代众筹一般是指筹资方利用互联网渠道进行宣传推介,为项目或某一目标筹资。2005年美国开始出现一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众筹服务的网站,但这种互联网众筹模式的标志性确立事件是2008年在美国成立的综合类众筹平台IndieGoGo和2009年创意方案众筹网站平台Kickstarter的上线。 互联网众筹融资概念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投资者只能进行小额投资。 1.3众筹参与的主体 1.支持者:对筹资者的故事和回报感兴趣的,有能力支持的人。 2.发起者:有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人。 3.服务者(平台传媒、律师、创业导师):连接发起者和支持者的互联网工作中介团队。消费需求 参与需求 体验需求 经营需求融资需求 融智需求 营销需求资源需求经营需求 公益需求资金募集智慧导入需求测试 营销前置渠道整合物质回报参与回报体验回报精神回报营业收入促进消费推动创业名利双收 1.4互联网众筹融资特征开放性、门槛低额度小风险低社交化、广告化 知识点:众筹业务分类 2.1债权众筹 投资人将资金借给筹款人,筹款人承诺按期或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归还本金并支付一定的利息的一种众筹方式。 2.2股权式众筹 投资人将资金以股权方式投入筹款人的企业获得一定比例的股权,在筹款人的企业上市、挂牌或被收购后取得相应的收益的一种众筹方式。 2.3回报众筹 投资人将资金投给筹款人用以开发某种产品(或服务),待该产品(或服务)开始对外销售或已经具备对外销售的条件的情况下,筹款人按照约定将开发的产品(或服务)无偿或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给投资人的一种众筹方式。 2.4公益众筹 投资人将资金投给筹款人,筹款人承诺将资金用于某项公益事业,投资人不期望获得回报的一种众筹方式。 2.5物权众筹通过互联网向大众筹集资金,用于收购实物资产,通过资产升值变现获取利润,其回报可分为经营分红、租金分红以及物权的未来增值收益。 人创咨询:2017年众筹平台评级 知识点:众筹融资法律关系 三类主体筹资人投资人众筹平台 3.1筹资人与投资人的法律关系公益众筹 赠与法律关系回报众筹 买卖法律关系股权众筹 股东(合伙人)法律关系 委托代持法律关系 3.2筹资人与众筹平台的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居间合同 3.3筹资人与众筹平台的法律关系《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有偿、诺成合同。 3.4投资人与领投人的法律关系合伙法律关系 《民法通则》 《合伙企业法》 知识点:众筹融资面临的风险 4.1非股权众筹面临的风险1.资金挪用风险缺少第三方机构托管平台资金存在擅建“资金池”和非法挪用风险 非股权众筹面临的风险1.资金挪用风险请阅读案例:人人投加盟分站CEO冒用平台名义融资后跑路/article-99527-1.html 非股权众筹面临的风险2.项目审核不严风险平台的审核义务3.项目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项目被模仿并大量生产 4.2股权众筹面临的风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发行证券”等刑事犯罪 非法集资具体而言包括了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四个要件同时满足:未经审批、通过网站宣传、承诺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股权代持的风险《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 设立。”股权代持,也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 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份额)持有方式。 投资合同欺诈的风险“领投+跟投”模式 信息不对称:领投人与跟投人、跟投人与众筹发起人1.领投人与众筹发起人共谋→损害跟投人利益2.融资人资金运作道德风险 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股权众筹平台除了居间功能之外还附有管理监督交易的职能,如天使汇服务协议第 4 条规定若用户有违反协议或法律的行为,则众筹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其账号、删除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等行为。 5.1众筹融资核心法律法规(一)相关鼓励政策中央、各地:推进众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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