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 第10章 数字贸易风险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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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数据跨境流动风险 主要国家的数据跨境法规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法案(GDPR)通过于 2016 年,是欧盟为解决互联网时代用户数据的收集、使用问题而制定的。保护范围包括:基本的身份信息,如姓名、地址和身份证号码等;网络数据,如位置、ip地址、cookie数据和RFID标签等;医疗保健和遗传数据;生物识别数据,如指纹等;种族或民族数据;政治观点;性取向。管辖原则包括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属地原则:营业场所设于欧盟的企业或分支机构需遵守GDPR。属人原则:设于欧盟以外的企业,如果(1)为了向欧盟境内可识别的自然人提供商品和服务而收集、处理他们的信息,无论是否付费;(2)为了监控欧盟境内可识别的自然人的活动而收集、处理他们的信息,均须遵守GDPR。 数字贸易数据跨境流动风险 主要国家的数据跨境法规 中国积极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及数据跨境流通法律法规体系,立法覆盖面逐渐扩展,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和跨境数据依法有序流通的法律体系。《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就数据出境作出了相关规定,构建起安全条件下促进数据自由有序高效流动的基本管理制度。2022年7月发布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就中国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审查评估等提出全面系统的要求、提供具体的法律解决方案,是中国破题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规则的重要实践。 扩展阅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国务院公报2023年第1号) /s/qGuC6Xn-KWopwhDSNGIsag 数字贸易数据跨境流动风险 了解国内外相关法规 了解我国《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以及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美国加州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等;要梳理自身的数据情况表,包括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如何使用个人信息等情况;二是要完善《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等文本,并保证文本的完整性及可获取性,并在文本中充分告知消费者收集个人信息的事项,采取勾选同意的方式获得用户明示同意。 数字贸易数据跨境流动风险 建立专职部门并做好数据合规 企业应明确自身在数字经济产业链的地位与角色,建制度、建流程、建专职部门,防范与控制法律风险。企业在选定数据处理服务商的时候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数据处理的方式方法,严格要求服务商按照约定处理数据,服务商不可以开展没有明确指示的事项;加强数据合规内控管理,如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关键员工提供周期性培训,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等。 数字贸易数据跨境流动风险 问题发生后立即处理 如果发生了数据泄露,要立刻上报相关部门并通知被泄露的主体,以减少企业后期的责任。 数字贸易知识产权风险 03 数字贸易知识产权风险 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 数字贸易知识产权风险 知识产权的类型 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商标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包括通过使用取得商标权和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权两种方式。通过注册获得商标权又称为注册商标专用权。在中国,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基本途径。《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中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中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数字贸易知识产权风险 知识产权的定义 (3)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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