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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140SLP 5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1062017替代SL106—96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reservoir management design2017-02-28发布2017-05-28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手机#路:88928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2017年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一2017)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水库工程管理SL 1062017SL 106—962017.2.282017.5.28F设计规范水利部2017年2月28日
前言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SI106-96《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进行修订。本标准共7章,主要技术内容有:管理机构;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管理自动化;工程运用管理;施工期工程管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工程管理自动化;修订了管理机构;修订了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修订了工程管理设施;修订了工程运用管理;修订了绿化和环境美化并列人工程管理设施;修订了综合经营和渔业并列入工程管理设施;修订了施工期工程管理。本标准为全文推荐。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106—96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本标准参编单位:辽宁省供水局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文洁夏明勇冯东昕王健朴哲浩许海军喻松阳本标准审查会技术负责人:刘六宴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曹阳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010电子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次1总则2管理机构23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34工程管理设施55工程管理自动化86工程运用管理97施工期工程管理··10标准用词说明..11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12条文说明13
1总则1.0.1为规范水库工程管理设计,提升水库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1.0.3改建、扩建、加固的水库工程,应在充分利用原有管理设计的基础上,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完善管理设计。已建水库工程宜逐步达到本标准要求。1.0.4水库工程管理设计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工程管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一并移交管理单位。1.0.5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GB 50395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7065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SL 34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L 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 95水库渔业设施配套规范SL 551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566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范SL 601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1.0.6水库工程管理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2管理机构2.0.1应依据现行有关规定,结合水库工程规模、特点,明确水库管理单位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岗位。水库管理单位或后方基地宜设置在县级及以上城市,在工程区设置管理机构,派驻管理人员。2.0.2水库工程管理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水库主管部门,明确水库管理单位的隶属关系。跨行政区划的水库原则上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同-行政区划内的水库应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2
3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3.0.1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应按照保障工程安全、方便运行管理和保护水源的原则,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在水库工程设计中合理划定。3.0.2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工程区管理范围和运行区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应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水库保护范围。3.0.3工程区管理范围应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道等建(构)筑物周围的管理范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管理范围用地应按表3.0.3控制。表3.0.3水库工程区管理范围用地指标工程区域上游下游左右岸其他从坝脚线向上游从坝脚线向下游从坝端外延大型水库大坝150~200m200~300m100~300m从坝脚线向上游从坝脚线向下游从坝端外延中型水库大坝100~150m150~200m100~250m由工程两侧轮廓线溢洪道或开挖边线向外50~(与水库坝200m,消力池以下体分离的)100~300m从工程外轮廓线或其他建筑物开挖边线向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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