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_T 1955-2010口蹄疫接种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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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B 41NY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1955-2010口蹄疫免疫接种技术规范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vaccinization of foot-and-mouth disease2010-09-21发布2010-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 1955—2010前言本标准遵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永录、张永光、方玉珍、刘湘涛、刘在新。I NY/T 1955—2010口蹄疫免疫接种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蹄疫疫苗在使用过程中的免疫效力保证、免疫原则、免疫程序、不良反应及解决措施和免疫效果评价的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口蹄疫疫苗的免疫接种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8935口蹄疫诊断技术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批次batch用同一生产种子批和同一原料,在同一条件下生产的具有相同代码、组成均一的全部疫苗。3. 2剂量dosage标签上标定的疫苗对特定年龄家畜、经特定免疫途径,一次接种的用量。3. 3效力potency按生产商建议的方法使用疫苗后,动物机体所产生的特异性免疫保护能力。3.4计划免疫 programmatic vaccinization在经常发生疫病的地区、疫病潜在发生的地区或常受到邻近地区疫病威胁的地区,为了防患于未然,在平时有计划地给健康畜群进行的免疫接种,称为预防接种或计划免疫。3.5紧急接种 emergency vaccinization在发生疫病时,为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病的流行,对疫区尚未发病的动物和受威胁区的动物进行的应急性免疫接种。3. 6半数保护剂量50% protective dose,PD5o使一半免疫动物能耐受10000IDso同源强毒攻击的最小免疫剂量。4免疫效力保证4.1根据当前流行的口蹄疫病毒血清型,选择相同型的口蹄疫疫苗,用于家畜的预防接种。4.2疫苗毒株与流行毒株的抗原关系须基本一致。经双相中和试验测定,疫苗毒株与流行毒株的 r值应大于或等于 0.3;经液相阻断一酶联免疫吸附试验(LPB-ELISA)测定,疫苗毒株与流行毒株的 r 值1 NY/T 1955—2010应大于或等于0.4。4.3免疫密度至少应达85%以上。4.4疫苗的贮藏和运输疫苗应在2℃~8℃下避光贮藏。运输时,夏季要注意冷藏,冬季要注意防冻。4.5疫苗使用要求4.5.1家畜的要求接种家畜必须临床健康。4.5.2疫苗的检查疫苗使用前,要仔细核对疫苗的抗原型,详细记录生产批号和失效日期。凡出现包装破损、破乳分层、有沉淀物和颜色改变等现象的疫苗产品不得使用。4.5.3疫苗的预温疫苗使用前,应置于室温(22℃左右)下2h左右;使用时,应充分摇匀;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匀质。疫苗启封后,应于24 h内用完。4.5.4注射器的要求一头家畜一套注射器,针头以8号为宜。4.6疫苗接种的质量控制4.6.1专人负责监督接种过程,确保每头家畜都被有效接种。发现漏种时,应及时补种。4.6.2做好记录工作,记录内容包括家畜种类及品种、年龄、疫苗来源、批次、接种时间、接种剂量和操作人员等。5免疫原则5.1紧急接种5.1.1用于紧急接种的疫苗,免疫效力应达每头份6个PDso以上;否则,免疫剂量应加倍5.1.2采用环形免疫接种方法,由疫区外向内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先从安全区开始,再接种受威胁区,最后接种疫区内的健康畜群。严禁疫区的工作人员到非疫区进行免疫接种工作。5.1.3采取首免与二免相结合的免疫程序,首免3周~4周后应加强免疫一次。5.2计划免疫根据本地区疫情的风险种类、风险程度和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政策要求,选择国家批准生产的疫苗种类,确定免疫程序。按免疫程序,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用于计划免疫接种的疫苗,免疫效力应达每头份3个PD5o以上。6免疫程序6.1免疫程序的制定依据根据被免疫动物的生活周期、疫苗的效力、免疫持续期以及疫病流行的严重程度等制定。6.2免疫途径及剂量肌肉注射,进针要达到足够深度,保证将疫苗注入肌肉。免疫剂量按使用说明书执行。6.3新生幼畜的免疫程序6.3.1牛80日龄~90日龄首免,免疫剂量是成年牛的一半。6.3.2仔猪30 日龄~45 日龄首免,免疫剂量是成年猪的一半。2 NY/T 1955—20106.3.3羔羊30日龄~45日龄首免,免疫剂量是成年羊的半。6.3.4其他易感动物参照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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