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1341-2003入出境汽车及其它车辆卫生检疫查验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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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341—2003入出境汽车及其他车辆卫生检疫查验规程Codes of health quarantine inspectionfor entry-exit automobiles and other vehicles2003-08-18 发布2004-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1341—2003前言本标准的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斌韬、关国荣、谭亮、谢聪贤、车福有、王宏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T SN/T 1341—2003入出境汽车及其他车辆卫生检疫查验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出境汽车及其他车辆卫生检疫查验的对象、内容与方法、结果判定和处置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人出境汽车及其他车辆的卫生检疫查验。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1其他车辆 other vehicles除汽车、列车以外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包括拖拉机、摩托车、人力车、畜力车。 3 对象人出国境的客(货)运汽车和其他车辆、车载旅客及其他运载物。4准备应作以下准备:了解相邻国家或地区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备齐现场检疫查验用品和器械(参见附录A);根据车辆种类、数量,安排一至三人在现场查验。5 内容和方法5.1审核证单现场检疫人员对检疫申报证单的内容进行审核,重点了解以下内容:车辆起始地、途经地、目的地;车载货物种类、数量;途中旅客变更及健康情况;有双边协议要求的,审核其证单的有效性。5. 2 流行病学调查检疫人员通过询问司乘人员,了解、核实旅客健康状况,对来自或经过检疫传染病疫区的车辆,询问内容应有所侧重。对病人或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者,应仔细询问发病时间、地点、主要症状、治疗措施及旅行史,做好记录。5.3查验5.3.1客车按下列顺序进行:查验车体外表、车内地板和内壁的卫生;a)b)查验司乘人员和旅客的健康申明卡、健康证明(包括艾滋病检测证明)、官方规定的预防接种证明;c)检查旅客行李物品的卫生情况,重点查验被检疫传染病污染和禁止人境的物品;1 SN/T 1341--2003d)检查藏匿医学媒介生物的情况,5.3.2货车按下列顺序进行:a)按 5.3.1a)~b)给出的细节;检查货物的卫生情况,重点查验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携带或可藏暨医学媒介生b)物的货物。5.3.3其他车辆车体按5.3.1a)、司乘人员按5.3.1b)、行李物品和货物分别按5.3.1c)及5.3.2b)给出的细节。6 结果判定6.1 染疫车辆6. 1.1鼠疫染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鼠疫染疫:车辆载有鼠疫病例;车辆上发现有感染鼠疫的啮齿动物。6.1.2霍乱染疫车上载有霍乱病例,或者到达前五日内车辆上曾经载过霍乱病例。6.2染疫嫌疑车辆6.2.1鼠疫染疫嫌疑车上有啮齿动物反常死亡且死因尚未查明的6.2.2霍乱染疫嫌疑车辆在运行中曾经有霍乱病例发生,但在到达前五天内没有新病例发生。7 处置7.1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车辆,签发检疫证书:来自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无染疫或染疫嫌疑的;无携带或藏匿医学媒介生物的。7.2与7.1给出的要求不相符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书,分别实施以下卫生处理:来自或经过鼠疫疫区,或者被判定为鼠疫染疫或染疫嫌疑的车辆进行消毒、除鼠;来自或经过霍乱疫区,或者被判定为霍乱染疫或染疫嫌疑的车辆进行消毒、除虫;携带或藏匿医学媒介生物的车辆,进行除虫或除鼠。7.3对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实施消毒。7.4对染疫人进行隔离,对染疫嫌疑人进行留验或就地诊验。7.5实施卫生处理的车辆,达到卫生处理要求的,签发检疫处理证明。2 SN/T 1341—2003附录A(资料性附录)入出境汽车及其他车辆卫生检疫查验所需物品和器械A.1 一般用品和器械A.1.1 证单、证书人出境汽车及其他车辆卫生检疫查验记录本、交通工具卫生检疫证书、运输工具检疫处理证书、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封条。A. 1.2 检诊包听诊器、手电筒、打诊锤、压舌板、体温计、口罩、弯盘、镊子、剪刀、碘伏、酒精棉球、急救药品、绷带。A.1.3取证器材照相机。A.2:其他用品和器械来自检疫传染病区的,除需 A.1外,还分别需要下列用品和器械:a)来自霍乱疫区:漂白粉、皂酚、瓷桶、采样袋、胶手套、高筒胶靴。b)来自鼠疫疫区:防疫服、防疫帽、防蚤袜、防蚤手套、高腰雨靴、鼠袋。 L/NS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入出境汽车及其他车辆卫生检疫查验规程SN/T 1341—2003*中国标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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