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 68-2004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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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81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68—2004代替YS 68—1993砷Arsenic2004-06-17 发布2004-11-01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YS 68--2004前言本标准是对 YS 68—1993《砷》的修订。与 YS 68-1993《砷》相比,本标准作了如下修改:新增了As99.5、As98.5两个产品牌号。As99.0的S含量由0.3%调整为0.2%。本标准代替YS 68一1993。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贵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爱群、李宇峰、胡新华。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3495—1983:-YS 68—1993. YS 68—2004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碑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安全。本标准适用于以三氧化二砷(As2O)为原料,经升华、还原、冷却而制得的砷。该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合金和半导体等行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推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4373砷化学分析方法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3要求3.1 产品分类砷按化学成分分为3个牌号:As99.5、As99.0、As98.5。3.2化学成分3.2.1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砷的化学成分化学成分/%牌号As杂质,不大于不小于Sb18sAs99.599.50. 20. 080.1As99.099. 00. 4 0. 10.2As98.598.50. 6 0. 2 0. 33.2.2砷及杂质的含量均为实测值。3.2.3砷及杂质的修约规则,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后的数值的判定,按GB/T1250的规定进行。3.2.4需方对砷的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3.3外观质量3.3.1砷为块状或粒状结晶,呈银灰色。3.3.2碑不应带有夹杂物。4试验方法4.1砷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4373的规定进行。4.2砷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法检验。 YS 68--20045检验规则5. 1 检查与验收5.1.1砷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 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5. 2 组批5.2.1砷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次应由同一炉次的产品组成。批重不大于0.5 t。5.2.2如需方同意,也可以由同类炉料生产的同一牌号的多个生产批次组成一个检验批。批重按需方要求。5.3检验项目5.3.1化学成分按批检验。5.3.2外观质量逐桶检验。5.4取样和制样5.4.1取样按批随机进行,取样桶数按表2规定进行。表 2 取样桶数规定每批桶数取样桶数1~2全数3~829~2526~1005101~ 5008501 ~~1 00013量比选取250g样品,再将该批所取的样品合并,送交制样。5.4.3将取来的样品迅速捣细,直至全部通过0.84mm筛。然后将样品混匀,并用四分法缩分至120g,再捣细用0.42mm筛筛分,将筛上筛下试样分别混匀,各分成3等份,分别装于6个干燥洁净的磨口瓶中,盖紧瓶口,用石腊密封。在瓶上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和取样日期,供需双方各保存一份(筛上筛下试样各一瓶为一份)作复验用,另一份作仲裁用。5.5 检验结果判定5.5.1化学成分仲裁结果与本标推的规定不符时,该批为不合格,或重定牌号或退货。5.5.2外观质量检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该桶判为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盘证明书6.1 标志包装物(如铁桶)外表应标有“有毒品”“小心轻放”标志,并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商标、牌号、批号和重量。6.2 包装砷用内衬塑料袋的铁皮桶包装,净重50kg。特殊情况下,可用其他方式包装(如块状和粒状砷分类包装),但其标志应符合本标雄6.1规定。6.3运输和贮存砷应贮存于干燥场所,严防潮湿,不得与酸碱等化学物品接触,贮存期为1年。2 YS 68-2004每批砷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a)生产厂名称、地址,b)产品名称、牌号;c)批号、批重、件数:d)分析检验结果和检验部门印记,e)本标准编号;检验日期、出厂日期。7订货单(或合同)内容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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