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 0149-2015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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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40A 90YZ备案号:52304—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YZ 0149—2015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Operation specification in safety production of express service2015-12-14发布2016-06-01实施国家邮政局发布 YZ 0149—2015目次前言范围3892规范性引用文件389术语和定义389基本要求3894. 1完善制度3894. 2强化培训·3894. 3即查即停·3894. 4文明操作.3894.5以人为本3894.6全程管控·收寄安全生产操作3905. 1验视3905. 2封装3905. 3信息核对,3915.4特殊要求391分安全生产操作3916.1操作准备3916. 2装卸3916.3分栋6.4安全检查3927运输安全生产操作7. 1车辆检查·7. 2车辆驾驶7. 3其他·3928投递安全生产操作8.1快件携带3928.2快件投递3939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39310安全事件处理参考文献394387 YZ 0149—2015前言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按照C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邮政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顺事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毅、曹俐莉、郭润霞、吴文斌、齐进达、王东升、侯非、李涵、程永红、张雨辰、张岩岩、杨朔、万福军。388 YZ·0149—2015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快递安全生产操作的基本要求、收寄安全生产操作、分安全生产操作、运输安全生产操作、投递安全生产操作、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及安全事件处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快递服务组织从收寄到投递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7917.1—2011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27917.3—2011快递服务第3部分:服务环节YZ/T 0134—2013快递代收货款服务规范YZ/T 0145—2015快递末端投递服务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27917.1—201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基本要求4.1完制度快递服务组织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4.2强化培训快递服务组织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操作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做好火灾、盗抢、危险化学品、恶劣天气等各类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4.3即查即停对于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坚持“即查即停原则,即在整个快递生产环节中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对该快件进行操作,并按照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关于禁止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确保寄递集道安全。4.4文明操作快递业务员在收寄、分换、运输、投递各环节,应坚持“文明操作原则,避免对快件造成人为损坏。4.5以人为本快递服务组织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管理等活动时,应优先考惠保障快递业务员、389 YZ 0149—2015用户及公众的人身安全;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应将保证人身安全作为第一要求。4.6全程管控快递服务组织应对快递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管控,避免违规操作。对破损件进行处理时,宜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处理过程应处于视频监控之下。限制寄递的化学物品应与普通快件分别处理。5收寄安全生产操作5.1验视5.1.1-基本要求收寄快件时,快递业务员应按照GB/T27917.3—2011中5.2.4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验视,确保所寄快件符合要求。5.1.2操作要求快递业务员应提示背件人如实申报所寄递的物品,并根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快递业务员验视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应在收责现场对用户交寄的物品进行验视,具备条件的可在视频监控下验视;宜由寄件人打开封装;重点查验用户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是否符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以及是否与快递运单上所填报的内容相符;一快递业务员应注意人身安全,不应鼻腔直闻,不应用手触摸不明液体、粉末、胶状等物品;一对交寄物品内有夹层的,应逐层清查;一对于一票多件的快件,应遥件清查。验视后,如用户再次增减或更换寄递物品,快递业务员应在用户最终确认寄递物品后,进行再次验视。验视后,快递服务组织应按要求傲出验视标识,记录验视人员姓名或者工号,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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