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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7. 150. 50YSH 64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 351-2007代替 YS/T351—1994钛铁矿精矿Ilmenite concentrate2007-04-13发布2007-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数码防伪
YS/T 351—2007前言本标准代替YS/T351-1994《钛铁矿(砂矿)精矿》。本标准与YS/T351—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钛铁矿精矿的级别由五个增加到六个;增加了粒度要求。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晓光、罗霖、张履国、令狐昌鸿、余家华、陈开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B 835--1987、YS/T 351-1994。
YS/T 351--2007钛铁矿精矿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钛铁矿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含钛原矿为原料,经选矿富集获得的主要供生产高钛渣、金红石、钛白等使用的钛铁矿精矿。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007.1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手工取样方法GB/T2007.2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手工制样方法GB/T2007.6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水分测定方法 热干燥法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YS/T360.钛铁矿(砂矿)精矿化学分析方法3要求3.1产品分类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六个级别。3.2化学成分钛铁矿精矿的化学成分(质量分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以干矿品位计算)。表1%杂质含量,不大于TiO2TiO2 +- Fe2 O3 -+ FeO产品级别不小于不小于CaO+MgOPFe2 O:一级52940.50.03010 二级50 931. 00.05013三级 A49 921. 50.05017三级 B48922. 00.05017四级47902. 50.05017五级46887.00.05013水分含量不大于0.5%。3.3粒度产品呈粉状,粒度在149μm~420 μm(120目~40目)的部分应不小于75%,粒度小于74 μm(200目)的部分不能超过10%。供需双方也可协商。
YS/T 351-—20073.4外观质量产品为黑色粉末。无目视可见的夹杂物。4试验方法4.1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钛铁矿精矿化学成分分析按YS/T360的规定进行,水分测定按GB/T2007.6的规定进行。分析结果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4.2粒度检验方法产品的粒度检验采用筛分法:将标准筛重叠,从上至下筛孔大小依次为:420μm(40目)、149μm(120目)、74μm(200目);将标准筛置于振筛机上,并称取100g试样放人420μm(40目)标准筛上,启动振筛机,振动筛分5min后停止;取下标准筛,分别称量各层筛上的试样重量,记录数据,计算其占总试样量的百分比;填写粒度分析报告。4.3外观质量的检验方法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采用目测法。5检验规则5.1检查和验收明书。5.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化学成分、粒度和外观质量的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在需方收到的产品上进行。5.2 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级别产品组成。每批产品重量不大于100t。5.3检验项目每批产品的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取样数量要求的章条号试验方法章条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取样位置15. 43.24.1逐批检验化学成分5. 4粒度5. 43.34.2逐批检验5. 43. 44.3逐批检验外观质量5. 45. 45.4仲裁取样和制样5.4.1袋装量不大于50kg的产品,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总袋数的2%(不少于20袋);采用插管法逐袋取样,每袋取样量约50g,逐一检查外观质量,然后将样品全部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300g以上,再分成三等分;一份供粒度分析用,一份供化学成分分析用,一份作保留样存查。5.5检验结果判定分量。5.5.2产品粒度检验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5.3产品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2
YS/T 351--2007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 标志产品应成袋包装,包装袋上应注明:a)供方名称及注册商标;b)产品名称及牌号;c)批号、级别、净重、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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