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169-2009山东酥枣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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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 080. 10X 24DB37山东省地國方标准DB37/T东酥枣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handong crisp date2009-02-01发布2009-03-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 1169—2009前言本标准由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山东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聊城市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鹏、谢淑娟、潘玉普、王雪、安洁、白广顺、黄艳梅 DB37/T东酥枣通用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酥枣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山东地区鲜红枣等为原科,经加工制成的酥零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弓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便用卫生标准GB/T4789.2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8食品中熊糖的测定GB/T 5009. 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 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 13食品中铜的测定GB/T 5009. 34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红枣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 1酥枣是指以新鲜红零等为原料,经受泡、冲洗、晾晒、透核、焰烤等数道工序加工制成的即食类食品。4要求4.1原料应符合GB/T5835的规定。4.2工艺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3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4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DB37/T 1169—2009表 1感官要求项目指标色泽有光泽;口味与气味香酥适口,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风味:形态大小基本均均,纹理细致: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4.5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 2理化要求项目指标总糖(以葡萄糖计),%0 '02水分,%≤4.0铅 (Pb) (ng/kg)≤0.5 总砷(以Asi计)(mg/kg)≤0.5二氧化硫,g/kg0. 354.6微生物要求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微生物要求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1 000大肠菌群/(IFN/100g))≤3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4.7净含量及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线下按照4.4的要求测定。5.2理化检验5.21总糖按GB/T5009.8规定的方法。5.22水分按GB/T5009.3规定的方法。5.2.3铅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5.24总神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5.25二氧化硫按GB/T5009.34规定的方法。5.3微生物检验按GB/T4789.24规定的方法。5.4净含量及负偏差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 DB37/T 1169—2009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天、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次。6.2抽样6.21在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样品,贴封条,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班次、抽样日期等。用于微生物检验的样品,应按无菌操作规程抽样。6.22每10箱取样1包,不足10箱按10箱计算:100箱以上每增加20箱取样1包,不足20箱按20箱计算;500箱以上每增加50箱取样1包,不足50箱按50箱计算。6.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出厂检验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6.3.2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全项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生产工艺或原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或转厂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4判定规则6.4.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6.4.2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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