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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 080. 30A12MZ备案号:31530—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022—2011骨灰寄存服务Cremains consignation service2011-03-21发布2011-04-0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66
MZ/T 022—20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革单位:重庆市票葬事业管理中心、重庆市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北京市察葬协会、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维智、杨艳梅、邱克斌、杨胜善、彭珑、朱金龙、李玉华、肖成龙、孙文灿、刘君、李明,100
MZ/T 022—2011骨灰寄存服务1范田本标准规定了服务设施设备、骨灰管理员、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评价与改进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提供骨灰寄存服务的殡葬服务单位,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053殡仅场所致病围安全限值GB/T24441--2009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资质条件JGJ124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殡仪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2006-04-11)3服务设施设备要求3. 1骨灰寄存场所3. 1, 1骨灰寄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当地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并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3. 1, 2各业务功能用房应符合JGJ124的相关要求,3. 1. 3根据骨灰寄存的规模及当地的骨灰祭奠习俗,可配置相应的骨灰祭奠场所。3. 1, 4骨灰寄存场所应整洁、干净、安全,卫生条件应符合GB19053的要求。3. 2骨灰寄存格3. 2.1骨灰寄存格位应牢固安全,达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的基本要求。3. 2.2格位内部空间应能容纳标准型寄存骨灰装具3. 2. 3格位编号的编排应合理、有序,字连清晰,方便查找,3. 3骨灰装具3. 3. 1根据寄存单位实际条件,骨灰装具应满足下列要求:尺寸规格符合寄存格位的内部空间;骨灰装具的材质不应为易醇、易开裂、易散架、易腐烂材料。3.3.2不宜存放的骨灰装具,骨灰寄存服务单位应在显差位置予以公告。4骨灰管理员要求4.1骨灰管理员应符合GB/T24441-2009中第12章及殡仅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初级殡仅服务员要求,4. 2应熟悉寄存格位编号情况,能快速、准确在我骨灰寄存格位的月体位置I α1
MZ/T 022—20114. 3骨灰管理员数量应与服务项目和规模相适应。骨灰寄存服务流程5. 1接待洽谈5. 1, 1提供骨灰寄存的接待、咨询服务。5. 1. 2了解客户意图5. 1. 3介绍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及收费标准,5. 2检查骨灰装具5. 2. 1检查时.应尊重遵者、尊重寄存人,文明服务。5. 2. 2查验寄存人有效身份证明.并了解寄存人与通者的关系,5. 2. 3按照3.3.1的要求仔细检查骨灰装具:不符合寄存条件的,应要求寄存人更换符合存放条件的骨灰装具;符合寄存条件,但其外观有瑕就的,应在(骨灰寄存登记卡》参见附录A)上详细注明装其内不应放置费重物品、易质易烂物品及易整易爆等危险物品。5. 3办理寄存手续5,. 3. 1指导寄存人选择并确定骨灰寄存格位的位置,5. 3. 2签订协议应注意以下事项:提请寄存人仔细阅读骨灰寄存协议》参见附录B);在与寄存人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骨灰寄存协议》中的约定条款。5. 3. 38填写寄存卡应注意以下事项:仔细填写骨灰得存登记卡》;提请寄存人仔细核对《骨灰寄存登记卡》上的内容及信息,并由寄存人签字确认,5. 3. 4在骨灰装具上标注与(骨灰寄存登记卡》上内容一致的逝者姓名、寄存格位编号等信息,5.4骨灰收存5.4. 1将道者骨灰收存并放置在寄存人选择的寄存格位,做好以下工作;相应内容,做到三者一政;清扫寄存格位,骨灰寄存格位应整结、完好;将寄存骨灰装具改置于寄存格位的适宜位置,SS骨灰续存分灰等存期满,寄存人可提出续期要求;经寄存单位同意,可办理续期手续。5.6骨灰领出骨灰寄存期内,寄存人可临时领出肯灰繁拜,寄存单位应制定确保骨灰安全、及时归还的相应措施。5.7终止寄存5. 7, 1查验(骨灰寄存证》(参见附录C)是否有效·如无效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应与骨灰寄存登记卡》及业务档案上的相关内容一致。102
MZ/T 022—20115.7.2如客户遗失(骨灰寄存证》,应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5.7.3请客户出示身份证件,填写取灰登记表并签字。5.7.4检查骨灰装具、骨灰,仔细核对骨灰寄存证X骨灰奇存卡》、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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