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村 民 自 治 章 程
(经 2022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样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依法自治的整体功能,确保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 组织法》 (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结合 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村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的行为规范,无论是居住在本村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还是村民,都要 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章程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下,由村民 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一节 党组织
第四条 村党组织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 组织成员和全体党员要率先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政策,并保障其贯彻执行。
第五条 村党组织要组织教育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 自治章程,匡助和带领村民改变村容村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发展 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节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六条 村民会议的职责:
(一)依法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2
(二)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及财务收 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三)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
(四)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 监督机构成员及村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成员;
(五)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 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决 议;
(六)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七)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八)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九)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十一)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十二)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十三)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十四)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 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 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 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村民会议所做决 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全村除村民会议外的最高权力机构。依 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村民代表由村民 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 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必要时可以
3
撤换补选。
第九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能: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 十四条规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 的下列事项: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 其他事项;
(十)采集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至上级 党委、政府反映;
(十一)讨论决定本村重大村务和财务收支项目;
(十二)依法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各项规章制度;
(十三)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检查和监督村民委员 会工作。
第十条 村民代表会议实行例会制度。 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 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村民 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做决定应当经 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允许方能有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专门的会 议记录,认真作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4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的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参事 议事能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第十二条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主 持。
第三节 村民委员会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 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村党组织的领导。
第十四条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和第十一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由村民直接选举 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