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_T 3401-1992后备母猪、妊娠猪、哺乳母猪、种公猪配合饲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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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后备母猪、妊娠猪、哺乳母猪SB/T 10075 92种公猪配合饲料调整:L5/T3V0/-/99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后备母猪、妊娠猪、哺乳母绪、种公猪配合饲料的水分、感官性状、加工质量、营养成分指标及检验规则、卫生指标、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饲料行业如工、销售、调技、出口的后各每猪、妊娠猪、哺无母绪、种公猪配合饲料。2引用标准GB 5917配合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方法GB 5918配合饲料混合均匀度测定方法GB 6432何料相蛋白测定方法GB 6434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法GB 6435饲料水分的测定方法GB 6436饲料中钙的测定方法GB 6437饲料中总磷量的测定方法光度焦GB 6438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方法GB 6439饲料中水落性氧化物的测定方法GB 10648饲料标签LS 81. 1饲料营养成分测定方法一般规定3技术要求3. 1感官指标色泽一致,无发醇霉变、结块及异味、异渠。3.2水分3.2.1北方;不高于14.0%,3.2.2南方:不高于12.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允许增加0.5%的含水量,平均气温在10C以下季节;b.从出厂到饲要期不超过十天者:c.配合饲料中渗加有规定量的防霉剂者(标签中注明)。3.3加工质量指标3.3.1成品粒度(粉料)99%通过2.80mm编织筛,但不得有整控谷物,1.40mm编织第筛上物不得大于15%3.3.2混合均匀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1992-12-01实施275 SB/T 10075—92配合饲料应漏合均匀,其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3.4营养成分指标见表:指标粗蛋白钙粗虾维粗灰分食盐消化能≥%X%%%9MJ/kg类别(Mcal)2h~60kg140. 60~1. 20. 4550. 3~0. 812. 13后备(2. 96)母鳍60~90kg12. 50. 60~1. 20. 45860; 3~0, 812, 13(2. 90).妖娠猪12. 00. 60~1. 20. 451060. 3~0. 811, 72(2.80)暗乳母猪13. 50. 45t0. 35~0, 912. J3(2. 90)种公猪12. 00.601.20. 45800, 35~0. 912. 55(3. 0)注:1.消化能为参考指标。2.以上指标均以87.5%干物质为基础计算,3.5卫生指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网料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4试验方法4.1样品采集与制备,暂按LS81.1执行。4.2检验方法4.2.1水分按照GB6435执行。4.2.2饲料数度按照GB5917执行。4. 2. 3混合均勾度按照GB5918执行,4.2.4粗蛋白按照GB6432执行,4. 2. 5粗纤维按照GB6434执行。4.2.6相灰分按照GB6438执行。4.2.7磷按照GB6437执行,4. 2. 8钙按照GB6436执行,4.2.9食盐按照GB6439执行。4.2.10消化能:暂以组成配方的原料通过查表值(中国饲料或分及营养价值表,中国饲料数据库最新版,必要时检索)计算,4.3试验测定值的双试验相对偏差按GB6432~6439.GB5917的规定执行。4.4监测与仲获判定各项指标合格与否时必额考虑分析允许误差,在我国有关分析允许误差的通用标准尚未公布前可暂按下面的建议值执行。4.4.1允许误差(绝对误差、百分单位)4. 4.1.1水分:+0.404. 4. 1. 2粗蛋白:—0.504. 4. 1. 3食盐:±0.104. 4. 1. 4粗纤维:十0.304. 4.1. 5粗灰分;+0.20276 SB/T4.1. 6磷,±0.054. 4.1.7钙:±0.114.4.1.8混合均匀度:十1.05检验规则5.1感官指标、成品粒度、水分、粗蛋白为出厂检验项目(交收检验项目),由生产厂或公司的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其余为型式检验项目(例行检验项目)5.2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生产厂可根据工艺、设备、配方原料等的变化情况自行确定出厂检验的批量。6到定规则6.1感官指标、水分、混合均勾度、粗蛋白、租灰分、粗纤维、钙、磷等为判定合格指标,如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应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即判定为不合格。6.2消化能、粗脂肪、食盐、或品粒度为参考指标,必要时可按本标准检测或验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惠按GB-10648规定执行,凡添加药物添加剂的饲料在标签上应注明药物名称及含量。7.2包装、运箱、忙存配合饲料包装、运输和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贮存的要求,严防污案。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辽宁省饲料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龙、菀文才、刘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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