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643-2005高纯没食子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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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 050LYB 72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 1643—2005高纯没食子酸Gallic acid (high purity)2005-08-16 发布2005-12-01实施国家林业局发布 LY/T 1643—2005言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湖南省张家界贸源化工有限公司、广西武鸣拷胶厂、重庆长江扬帆化工有限公司等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咏梅、陈筑鸿、吴冬梅、吴在嵩、毕良武、周道兵等。 LY/T 1643—2005高纯没食子酸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纯没食子酸的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本标适用于制备精细化学品的高纯没食子酸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LY/T1644一2005没食子酸分析试验方法3 术语和定义LY/T1644一2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高纯没食子酸gallic acid (high purity)没食子单宁经水解、分离、脱色和精制制得的高含量低杂质的没食子酸产品。4技术要求4.1外观白色晶形粉末。4.2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给出的技术指标。表1高纯没食子酸技术指标指标名称指标没食子酸含量(以于基计)/%)99.5干燥失重/(%)10. 0灼烧残渣/(%)0. 05水溶解试验无浑浊单宁酸试验无浑浊硫酸盐(以 SO,2-计)/(%)0. 005氯化物(CI-)/(%)0. 001色度(铂-钻色号)120浊度(NTU)铁/(μg/g)重金属(以 Pb计)/(μg/g)101 LY/T 1643--20055取样5.1取样方法高纯没食子酸取样时以批为单位,每批取样件数不少于3件。采用不锈钢或硬质塑料制作的取样器分别在袋内3个不同部位取大致相等的试样,将采取的试样混合均匀,以四分法缩分。5.2样品贮存将试样均分装于2只清洁、于燥、带磨口塞的广口瓶中。瓶签上注明厂名、产品名称、产品批号和取样日期。1瓶供检验用,1瓶作保留样,保留期限为半年。样品贮存在阴凉、干燥的地方。6 试验方法6.1干燥失重的测定按照LY/T1644-2005的规定进行。6.2没食子酸含鼠的测定按照LY/T1644—一2005的规定进行。6.3灼烧残渣的测定按照LY/T1644—2005的规定进行。6.4水溶解试验按照LY/T1644—2005的规定进行。6.5 单宁酸试验按照LY/T1644—2005的规定进行。6.6 硫酸盐的测定按照LY/T1644—2005的规定进行。其中标准硫酸盐溶液(0.01 mg/mL)的吸取量为 5 mL。6.7 氯化物的测定按照LY/T1644—2005的规定进行。其中标准氯化物溶液(0.01 mg/mL)的吸取量为 1 mL。6.8色度的测定按照LY/T1644—2005的规定进行。6.9浊度的测定按照LY/T1644一2005的规定进行。6.10 铁的测定按照LY/T1644—2005的规定进行。其中标准铁溶液(10 μg/mL)的吸取量为1 mL6.11重金属的测定按照LY/T1644—2005的规定进行。其中试样溶液吸取量为20 mL。铅标准溶液(0.01 mg/mL)的吸取量为2mL。7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检验项目7.2.1出厂检验包括没食子酸含量、灼烧残渣、硫酸盐、氯化物、色度、浊度。2 LY/T 1643---20057.2.2型式检验包括表1所列的全部项目。7.2.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c)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3组批规则同一生产批的产品组成1批。7.4判定规则和复验规则7.4.1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每批出厂的高纯没食子酸均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7.4.2试验结果如有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在两倍样件中取样,重新检验不合格指标。所得结果仍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这批产品为不合格。7.4.3供需双方对高纯没食子酸的检验结果如有争议,可由双方按本标准取样方法共同取样3份,各保存1份,另1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仲裁分析。8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8.1 产品标志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高纯没食子酸)及商标,本标编号,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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