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83-1996滚筒采煤机产品型号编制方法.pdf

MT 83-1996滚筒采煤机产品型号编制方法.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MT中华人民共和国煤行业标准MT/T 83—1996滚筒采煤机产品型号编制方法1996-12-03发布1997-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T 83-1996滚筒采煤机产品型号编制方法代替 MT 83—8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滚筒采煤机(以下简称采煤机)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煤机产品型号的编制。2产品型号的组成和排列采煤机的产品型号由产品系列代号和派生机型代号两部分组成,两者之间用“_”连接。修改序号用途及结构特征代号(主参数)截割电动机功率/装机总功率特征代号G(滚筒式)产品类型代号M(采煤机)区分号注:虚线框仅在需要时加设。3产品型号各组成代号的说明3.1区分号当采用产品系列代号对实际结构各不相同的采煤机产品系列无法区分时,由设计单位报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采煤机械分会给予阿拉伯数字顺序号以示区别。3.2主参数主参数采用截割电动机功率/总装机功率。a.电动机功率为S1连续工作制下的额定功率值,只有破碎装置专用电动机允许使用在周期工作制下的额定功率值。单位一律为kW。b.截割电动机功率为一台截割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值。当两台电动机并(串)联驱动时视同一台电动机,功率值为两台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c.装机总功率为设计和鉴定时认可的采煤机所有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当用户订货要求增减辅助功能而使实际装机总功率变化时,不得改变原型号。当采煤机只用一台主电动机驱动时,主参数表示方法可简化为:主电动机额定功率值。当采煤机只用两台相同的电动机驱动时,主参数表示方法可简化为:2×台电动机额定功率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6-12-03批准1997-10-01实施1 MT/T 83--1996值。3.3用途及结构特征代号按下表先后顺序排列序号用途及结构特征代号适用于煤层倾角35°以下一般可省略,但当本框内都省略时则加H适用于煤层倾角35以上(大倾角)Q基型可省略2G矮型A双滚筒可省略单滚筒T骑槽式可省略爬底板式P摇臂摆角小于120°可省略摇臂摆角大于120°(短壁式)N(可省略 T)圆环链或钢丝绳牵引可省略无链牵引w内牵引可省略外牵引F液压调速牵引可省略机械调速牵引J电气调速牵引n3.4修改序号当对已定型采煤机作局部结构修改后,可由设计单位自行以阿拉伯数字序号依次表示。14产品型号编制示例4.1横向布置采煤机,适用于煤层倾角35°以下,基型、双滚筒、骑槽式、摇臂摆角小于120°。无链牵引、内牵引、电气调速牵引、两台截割电动机,每台额定功率400kW,两台行走电动机,每台额定功率50kW,调高泵站电动机额定功率22kW,增压水泵电动机额定功率30kW,破碎装置电动机额定功率(S6工作制)70kW,型号表示为:MG400/1022-WD。4.2纵向布置采煤机。适用于煤层倾角35°以上,基型、双滚筒、骑槽式、摇臂摆角小于120°。无链牵引、内牵引、液压调速牵引、两台电动机,每台额定功率200kW,型号表示为:MG2×200-QW。如果又设计了一种用途和结构特征完全相同,但实际结构完全不同的采煤机,其型号可表示为:1MG2×200-QW。4.3薄煤层采煤机,适用于煤层倾角35°以下,基型、双滚筒、爬底板式、摇臂摆角小于120°。无链牵引、 MT/T 83-1996内牵引、电气调速牵引、每台额定功率150kW,两台电动机并联驱动截割部和液压系统,两台行走电动机,每台额定功率25kW,型号表示为:MG300/350-PWD。4.4短壁采煤机,适用于煤层倾角35°以下,基型、单滚筒、骑槽式、摇臂摆角大于120°。圆环链牵、内牵引、液压调速牵引、主电动机额定功率150kW,型号表示为:MG150-N。4.5纵向布置采煤机,适用于煤层倾角35°以下,高型、双滚筒、骑槽式、摇臂摆角小于120°。无链牵引、内牵引、液压调速牵引、两台电动机,每台额定功率300kW,型号表示为:MG2×300-GW。5产品型号管理办法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所有新设计的采煤机必须从开始设计时就向归口分会申请产品型号,在该产品鉴定以后必须办理确认手续(如果是派生产品不再鉴定,只办确认登记),确认后生效。如果三年内仍未能鉴定,应向归口分会提出申请继续保留该型号,如不提出继续保留申请报告,即认为该型号失效作废。具体办法详见附录A。 MT/T 83—1996附录A产品型号管理办法(补充件)A1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所有新设计的采煤机必须从开始设计时就向归口分会申请产品型号,在该产品鉴定以后必须办理确认手续(如果是派生产品不再鉴定,只办确认登记),确认后生效。如果三年内仍未能鉴定,应向归口分会提出申请继续保留该型号,如不提出继续保留申请报告,即认为该型号失效作废。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料。a.采煤机型号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归

文档评论(0)

consult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consult

认证主体山东持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P属地四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MA3QHFRK5E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