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的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培训讲座.pptx

消防的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培训讲座.pptx

  1. 1、本文档共3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主讲:卞广宽 ;;;;;;;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 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谢谢!

文档评论(0)

189****5087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7102116031000022
认证主体仪征市思诚信息技术服务部
IP属地江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321081MA278RWX8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