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落实待遇政策.doc

哈尔滨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落实待遇政策.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对于印发哈尔滨市解决国有公司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 作实行方案的通知哈国资发〔 2011〕164 号(2011-11-21 00:14:37)标签:杂谈对于印发哈尔滨市解决国有公司职教 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实行方案的通知哈国资发〔2011〕 164号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在哈中央省 属公司,市属国有公司(公司) 公司:现将《哈尔滨市解 决国有公司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实行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联合实质,仔细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 有财产监察管 理委员会 哈尔滨市教育局 哈尔滨市财政 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二○一一年九月十五 日哈尔滨市解决国有公司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实行 方案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 于妥当解决国有公司职教幼教退 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63号文件) 和黑国资 联〔2011〕11 号精神,并依照省妥当解决国有公司职教幼教 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视频会议要求,拟订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根源则 (一)指导思想 解决国有公司职教幼 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 坚持以人为本、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 仔细研究,精心部署, 稳步推动,保 持稳固。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保持稳固 原则。要充分考虑解决此项工作的复杂性和紧急性, 安稳操 作,化解矛盾,争取做到人员稳固和社会稳固。 2、坚持规 范运作的原则。充分认识、正确掌握好国家、省有关政策要 点,明确操作程序,保证规范有序,踊跃安妥实行。 3、 坚持公然公正公正原则。资格审察认定要做到公然透明。对 拟归入解决待遇范围的人员,要在必定范围内经过适合方 式予以公示,接受员工民众监察; 待遇标准审定要做到科 学正确。公司不得私自停发或降低公司退休教师兼顾外项 目补贴发放水平;所需经费测算要做到合理有据。经费测算 所波及的每一个环节 都要确实负起责任,在做好本环节工 作的同时,做好对上一环节所供给资料的审 查工作。 4、 坚持“属地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哈中央省属公司以及市、区、县(市)属国有公司解决职教幼教退休教 师待遇问题,均按属地原则进行,并由举办职教幼教机构的公司及封闭破产、撤并公司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和做好保护稳固工作。二、政策举措和补贴 标准(一)政策举措在不改变现行养老保险体系的状况下, 由各级财政出资,社会养老平台发放,适合提升国有公司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水平,努力化解养老保障多轨运转等 原由带来的矛盾和问题,把《教师法》的规定落到实处。(二)补贴标准经审定,国有公司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 养老金加公司兼顾外项目补贴低于所在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名义予以补齐(不包含医疗保险待遇及其余非钱币补 贴、隐性福利等);实质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 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予以保存,仍按现 有渠道发放。 三、机构认定和人员认定 (一)职教幼教机构认定 1、职 教机构认定。截止到 2010年12 月31 日,经国家、省、市 教育部门和原劳动部门审批、存案(登记)的,由在哈中 央省属国有公司和市、区、县(市) 属国有公司举办的中 等职业学校(员工中专、成人中专) 、技工学校、员工学校、 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含高职学院、职大、工学院、电大、夜 (业)大、函大、党 校)等已止办和在办的职教机构。 2、 幼教机构认定。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国有公司自行建立或其上司主管部门同意建立的已经止办、在办的幼儿 园(不含托儿所)。3、机构认定及同意程序。(1)公司 申请。由举办职教幼教的国有公司或封闭破产、撤并公司原主管部门,原主管部门撤并的,由承接其职能的部门向所 在区、县(市)教育部门或市人社局提交申请。(2)主 管部门初审。市、区县(市)属公司要经过主管部门初审确 认;在哈中央省属公司由主办公司初审确认。(3)审察 认定同意。由市教育局指导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对国有公司举办的职教幼教机构(不含技工学校)进行审察认定, 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市人社局负责对国有公司举办的技工 学校进行审察认定同意;市国资委负责对党校和举办党校、 职教幼教机构的公司性质进行审察认定同意。(二)职教 幼教退休教师认定1、职教幼教机构退休教师资格认定。凡 切合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分派发[2011]63号文件和黑国资联 [2011]11号文件规定的从国有公司举办的职教幼教 机构教 育教课岗位退休的教师(含教育教课管理人员、以工代教人 员),均归入政策范围。实行教师资格制度退后休的教师, 原则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职业资 格。 2、在办职教幼教 机构教师资格认定。2010 年12 月31日任职在岗教师距退 休时间为10年(

文档评论(0)

152****662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