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人事专员专业知识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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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基本工资核算 福利保障的分类 社会保障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女工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商业保险 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费率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基数为浙江省上年全省平均工资 的60300% 集团目前参保基数为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 19%,其中公司承担11%,个人承担8%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是记载参保职工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帐本,也是职工 退休时计算和享受老金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社保中心为每位参 保职工都有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缴费比例中的9%划入个人帐户,乡镇企业类型的参保职工不足9% 部分由单位缴费中划入(06年开始9%调整到10%)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通过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的电脑触摸屏和声讯 电话9601600001查询,也可上《萧山劳动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网址:)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 1997年12月31日前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 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1998年1月1日以后的参 保人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退休(或停缴)时上年省月社平工资×20%(或15%, 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为15%) 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20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或停缴)时上年省月社平工资×97年底前 本人缴费平均指数×97年底前本人缴费年限×1.4%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的补缴 距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首次参保人员,05年度及以 前的补缴标准以上年全省平均工资递增5%后的80%为基数,按24%的 比例办理补缴。06年度确定一个基数为3480元/年,其中46%划入个 人帐户,54%划入社会统筹帐户 首次参保人员向前补缴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缴费至男65周岁, 女55周岁时,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其不足15年的差额年限在办 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补缴 原参保职工申请补缴间断年份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限不得超过缴 费间断的实际年限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患病时,须持《医疗保险证历本》到 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列入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和规定病种医疗 费用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首次参保的人员在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 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在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并连续缴费满 六个月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或规定病种的门诊 医疗费按以下规定支付: 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 三级医院为800元 二级医院为600元 一级及其他医院为400元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含2万元)的,在职人员个人自负20%, 退休(职)后个人自负15% 2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4万元)的,在职人员个人自负15%,退休 (职)后个人自负10% 4万元以上至6万元(含6万元)的,在职人员个人自负10%,退休 (职)后个人自负5% 6万元以上按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办法即: 6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个人自负10% 10万元以上部分每超过1万元的,个人自负比例递增一个百分点 个人负担的比例达到40%时不再递增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先由个人 按省内医院自理15%、省外医院自理20%后,再按以上办法报销结算 报销 临时外出(含因公出差)的参保人员在外地因急诊住院,可选择当 地一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 疗费,在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先由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的15%, 在省外医疗机构诊治的先由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的20%后,再按规定列 入统筹支付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实行多次住院递减起付标准办法,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次住院 均设起付标准。其中: 第一次住院按照基准起付标准执行 第二次住院按基准起付标准的75%计算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基准起付标准的50%计算 因患各类恶性肿瘤需进行多次住院放、化疗治疗的,按首次住院的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计算住院起付标准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的补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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