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pptxVIP

图解《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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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安监小孟 ——住建部 建质规〔2022〕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现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4月19日目录文件概览一图解内容二C O N T E N T S其他要求三文件概览一《标准》的出台背景是什么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充分体现。房屋市政工程事故总量依然较高,重特大事故依然没有杜绝。特别是2021年发生的“7· 15”隧道透水和“1· 3”工地山体滑坡两起重大事故,损失十分惨重、教训极其深刻。通过深刻全面梳理现行法规和群死群伤事故原因,系统归纳施工现场高危环节,聚焦项目的安全管理缺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标准》的编制原则是什么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重特大事故教训,以避免频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导向,将事故原因作为判定依据。二是聚焦高危环节。充分体现房屋市政工程行业特点,确保覆盖施工高危环节和重点部位,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三是考虑现实危险。将整改难度大、需要立即全部或局部停产停工方能整改到位,否则随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项目的安全管理缺失、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为判定原则。四是广泛征求意见。《标准》征求了全国31个省级住建部门和社会各届意见。《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法律依据、重大事故隐患的涵义、适用范围 共3条,第一条、二条、三条。二是管理基础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共2条,第四条、十五条,包括5种情形。三是现场实体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共10条,第五条至第十四条,包括32种情形。图解内容二 第四条 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隐患表现/后果正确做法/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关于申请、变更、延期的要求,不得转让、冒用、欺骗、贿赂。按规定取得并维护本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示意图) 第四条 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隐患表现/后果正确做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遵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关于申请、考核、变更、延续的要求,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转让证书。(企业、项目、专职安管人员分别对应安A、安B、安C证号) 第四条 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隐患表现/后果正确做法/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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