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学校设立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pdfVIP

民办培训学校设立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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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教师、 学生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 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民办培训机构,属于营利性民办企业法人单位。公司 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教育设施、设备和 资料,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 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 类人才。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办学层次为: 短期培训:*************。办学形式为业余, 办学规模为校舍面积*****平方米,有充足的教学设施,投入资金**** 万。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未全部到位前,股东按认缴注册资本数额对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 东签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设立 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 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 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 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变更注册资 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不得低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八条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 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年12月 31 日前缴足. ** 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年12月 31 日前缴足. 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⑴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 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⑵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⑶选 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⑷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 股利并转让;⑸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出的出资;⑹优先购买公司新 增的注册资本;⑺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⑻有权查 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⑴遵守公司章程;⑵缴纳所认 缴的出资;⑶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务;⑷在公司办理登 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 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 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 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四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 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 列职权: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⑵选举和更换董事、非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⑶审议批 准董事会的报告;⑷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⑸审议批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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