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郭家坝镇明德小学 2013-2014 年度师德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遵守师德规 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修订)》和《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执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 制,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职在教职员工,按上级考核要求,优秀比例控制在 30%以内,我校参与考核人数为 21 人,优秀人数为 6 人。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修订)》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评细则(试行)》(附后),师德考核结果依据自评、互评和校评情况综合确定,其中自评为 30%,互评为 30%,校评为 40%。
四、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总分为 100 分,90 分以上择优取六名为优秀等次,60-以上为合格等次,60 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组长:高俊
成员:韩勇、桓兆红、王学彦、宋宁波
(二)组织评议
1、按照评分细则,教职工自评,占总分的 30%;
2、以教科研组、后勤组为单位,开展互评,占总分的 30%;
3、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校评,占总分的 40%。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学校按时填写、整理教师师德档案材料, 一人一袋,专人专柜保管,并依托宜昌教育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教师管理系 统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 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依法撤消其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2014-7-1
附件: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评细则(试行)
附件: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评细则(试行)
附件:
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评细则(试行)
学校 姓名 分数 综合评定等级
内 基本要求 分
容 值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
记分方法 自 互 校评 评 评
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在思想上、爱 行动上自觉与党组织保持一致,没有违
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国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