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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
CCS B 01
DB42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2/T 1739—2021
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 导则
Guidelines of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Techniques for Regional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2021-08-30 发布
2021-09-09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 次
前言 III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治理思路 2
5 选点与污染源调查 3
6 综合治理技术 3
7 长效机制 6
附录 A(资料性)区域农区污染源调查 8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农业农村部 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荆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十堰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樊丹,张克强,刘东生,翟中葳,徐志宇, 黄宏坤,郑向群, 习斌, 冯海平, 张联芳,吴刚, 杜巍,毛翔飞, 邵志慧, 邓凯,刘岚,高红兵,戢正华,毛波。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27邮箱:hbsnab@126.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 护站, 联系电话:027邮箱: 270809594@。
引 言
为指导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以县域为边界,针对区域农区内种植、养殖、村镇生活、农村黑臭水体等要素, 规定了区域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选点原则、污染源调查、治理思路, 提出了农业农村生态循环水网、绿色农田 建设、农业清洁生产、肥水还田利用、农业废弃物收储与处理、野外在线预警监测等主要工程与技术措 施,建立了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与养分综合管理计划、农业生态补偿和预警监测等三项制度。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声明符合本文件时, 可能涉及到与[一种农田平衡调控系统及农业湿 地循环系统]、[一种灌溉水预处理系统及农田灌溉系统]、[一种生态沟渠及农田灌溉系统]、[一种提升 布水系统及农田灌溉系统]、[一种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分析取样池]、[一种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控制系统]、 [一种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用过滤装置]相关的专利的使用。该专利持有人愿意同任何申请人在合理且无歧 视的条款和条件下就专利授权可进行谈判。
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 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思路、选点与污染源调查、综合治理技术、及长效机制。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指导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大农业生态工程项目,其他区域或小流域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划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 1118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
TD/T 1012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区域农区 regional agricultural area
边界清晰的农业生产单元,可以是一个农业园区(基地),或是自然村湾、行政村组、乡镇、县(市 区)、典型流域所覆盖的农业生产区域。
3.2
农业面源污染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区域, 氮素和磷素等营养物、农药以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通过地表径 流和地下渗漏等途径污染地表和地下水环境。
3.3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 resource uti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wastes
对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农膜等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主要 包括肥料化、饲料化、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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