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公司器材物资采购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采购资金使用
第一条器材物资采购资金的使用需同物资采购计划相对应,实行计划管理。
第二条采购资金使用程序
1、各单位上报物资需求计划。
2、采供部分类汇总物资需求计划,在比质、比价、比运费,按先近后远的要求,择优选择供应商,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3、采购计划审批后,由采供部与供应商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实施采购。
第三条任何物资原则上不能以现金采购,对各单位未能纳入计划编制的急用料、资金不大的零星用料,需列清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质量要求和用途,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对需先付款,或需先付预付款的物资,由采供部提出,报主管领导审批,到财务部执行,对先付款或预付款应及时清理。
第五条采购资金需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将采购资金挪作它用。
第六条凡未经采供部而进行的物资采购,不予划拨资金和承付料款,且财务部不予报销。
第二章采购资金结算
第七条物资采购支付以支票、汇票、或托收承付等方式结算。
第八条结算程序:
1、采购物资由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填制入库验收单。
2、供应厂(商)家凭合同、发票、收条到使用单位材料组领取入库验收单。
3、填写《器材物资付款审批表”》按所列相应程序审批。
4、由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在发票上签字。
5、上述手续齐全后,由采供部开据《拨款通知单》,由采供部负责人签章后到财务部挂帐、结算、付款。
第九条采供部、财务部对手续不齐全的应退回,待补齐手续后方可办理,任何人员不得询私情,违规操作。
第十条急用料、零星资金不大的和委托采购的物资,结算报销时由采供部审核,加盖已审核章后,方可办理结算,防止乱采购、违规采购,套取资金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对先付款或预付款情况,采供部要及时清理,坚持“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