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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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AGE 1 -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xx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紧密围绕公司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项目部建设、管理、科研等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培训工作。 第四条 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 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应与员工的培养使用相结合,与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培训手段,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益。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权责 1.制定、修改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各项培训计划及培训任务; 3.编制公司中长期培训规划; 4.收集、审议各部门培训计划; 5.编制公司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6.控制、考核培训的实施情况; 7.评选表彰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个人,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工作的先进理念和好的经验; 8.审查、办理全公司外派培训; 9.审核员工学历学习、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备案; 10.负责教育培训费用的审核、管理工作。 第七条 机关各部门的权责 1.调查、研究、分析本系统人员的培训需要; 2.编制本系统年度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进行本系统人员培训课程设计; 4.选定、编制、撰写专业培训教材; 5.确定讲师人选; 6.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及外派培训人员推荐名单; 7.落实培训计划; 8.培训内容过程、结果评估; 9.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第八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权责 1.编制本项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选送本项目参加培训人员; 3.配合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培训效果调查; 4.配合培训开展工作。 第四章 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九条 机关各部门根据本系统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本系统年度员工教育培训需求计划表(附件1),于每年3月底之前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将各部门的培训计划编制成员工年度教育培训需求计划审批表(附件2)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发布。 第十一条 各专业培训主办部门应在培训实施前,填写员工教育培训实施计划表(附件3)报人力资源部,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第十二条 临时性培训计划,也须填写员工教育培训实施计划表(附件3),经上报审核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培训实施 第十三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人力资源部协助主办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各项培训实施时,主办部门要做好培训期间的签到(附件4)及考勤记录工作、制定培训手册、明确培训纪律。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在培训课程期间大声喧闹、无故旷课。如有违反,按照公司相关条款处罚。 第十五条 培训工作结束时,应有相应的考试、测评等,如因故不能参与考试,应有相关书面请假材料,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参加者,一律以零分计算,培训费用自负。 第十六条 主办部门要将参加培训人员的考试成绩、测评结果等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第六章 培训成果 第十七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评定学员的成绩,登记员工培训考试成绩单(附件5),作为被培训人员考核、晋升的参考。 第十八条 主办部门应在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培训总结表(附件6)及讲师费用申请表(附件7),会同员工考试成绩单交人力资源部。 第七章 培训评估 第十九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让学员填写员工教育培训意见表(附件8),人力资源部与培训主办部门共同审阅,为今后再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 第二十条 为评估培训成效,在每项培训完成后一段时间内,主办部门应进行培训效果调查,选送培训人员单位的主管领导应填写员工教育培训成效调查表(附件9),经主办部门汇总分析后,反馈至人力资源部,为下次培训提供参考。 第八章 外派培训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为适应工作需要或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安排、指定推荐有关人员到公司外接受培训时,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需要到外地培训的要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二条 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考试成绩,结业证书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其考试成绩存于个人培训档案。 第二十三条 外派受训人员培训费用只报销一次,如考试不合格,不能取得证书,需要重新培训取证时,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凡企业组织或选派参加的各类长、短期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员工,脱产时间在1年以内(含)的,享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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