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不适货造成货损索赔案.docx

集装箱不适货造成货损索赔案.docx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集装箱不适货造成货损索赔案 [案情]:2004 年 3 月,上海箱包进出口公司(简称 A 公司)与美国一家采购公司(简称 B 公司)按CIF 条款签订一份出口箱包的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由A 公司向C 海运公司办理订舱。C 海运公司接受订舱后进行配载,并运载空集装箱至A 公司的生产厂家进行装箱。由于 A 公司业务繁忙,业务员没有到生产厂家亲自查看整批货物装箱情况。货物装箱完毕后,C 海运公司直接将已装货的集装箱运至堆场,并及时在平安保险公司为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装船后,A 公司及时将装船通知以电传方式通知了B 公司,并将该批货物的保单背书转让,委托银行托收货款。一个月后,B 公司向 A 公司

文档评论(0)

文章写作专家 + 关注
官方认证
服务提供商

本司主营文章撰写、培训教材、合同协议、发言稿、策划、汇报、各类文案。 ~ 海量资深编辑老师无缝对接,一对一服务。 ~ 保原创!可加急!免费改!

认证主体张家港市尚博锐艺术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IP属地江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82302062995R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