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pdf

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pdf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 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按 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对其主张的借款事 实承担举证责任,通常表现为原告要欠条、借据或者借款协议等证据, 以证实其主张的事实。 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如果原告借条等证据,被告 否认签字,被告要承担申请笔迹鉴定义务,是因为谁主张,谁举证的 原则。还要注意签名的名字是否与身份证一样。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随着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商事主体交易活动空前活跃,社会资 金流动比以往更加频繁,民间借贷作为简单方便的融资手段很受资金 短缺人士的青睐。不容质疑,民间借贷对促进经济发展,解决企业、 个人生产及其它急需,弥补金融机构信贷不足,加速社会资金流动和 利用,起到了拾遗补缺的正面作用,但由于民间借贷与正规的金融借 贷相比,没有监督机制、管理机制、保障机制,这势必造成了民间借 贷高风险存在的隐患,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商事纠纷也逐年增加。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急剧增多。民间借贷案件看似 简单,较易处理,但在审判实践中也存在一些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 一、诉讼主体的确定问题 1、原告主体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是借据上的债权人。但在审判 实践中,由于当事人的不在意或者是不在乎,债务人在书写借条的时 候并未写明借到谁的现金,债权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的 时候,有些债务人为了赖账,就会以“我没有向原告借钱,至于借条 为什么在他手上我也不清楚”的理由来进行抗辩。专业人士认为如果 出现这种情况,应当推定持有借条原件的人具有原告资格,除非被告 有证据证明原告确无资格进行起诉,查实后应当告知更换原告进行起 诉。在审判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情况,借据上的债权人有两个或两个以 上,但只有其中的一个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否要追加其他 的债权人参加诉讼?专业人士认为,不管是原、被告是否申请追加, 法院都要依职权通知其他债权人参加诉讼,否则就剥夺了其他债权 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果其他债权人不同意参加诉讼的,视为其 放弃权利,可不予追加。如果债权人死亡,其所有的继承人都应当作 为原告起诉。 2、被告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被告应当是出具借条的债务人,如债务人借款后离 婚,一方未在借条上签名,但借款确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债 权人可以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如债务人死亡,继承债务人财产 的继承人作为被告,负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只能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 限。有保证人的情况下,如果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 可以债务人、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为被告或者以债务人、保证人为共 同被告来提起诉讼;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仅起 诉债务人的,应当允许。仅起诉保证人的,因为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 保证责任,不应当允许,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实践中,经常有在借条上直接写着“担保人XXX”的情况,专业人士 认为,由于这种担保是一种人的担保属于人格保证且保证方式不明, 应视为连带保证,适用《担保法》中关于连带保证的相关规定。 二、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 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按 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对其主张的借款事 实承担举证责任,通常表现为原告要欠条、借据或者借款协议等证据, 以证实其主张的事实。原告了上述证据,被告要反驳原告的主张,声 称其已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并没有向原告借款,被告也负有相关证据的 义务。 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原告了借条等证据,而被告否认借条上 面的签名是其本人的签名。对由此产生的申请笔迹鉴定义务的承担问 题,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一种意见是让原告承担,认为出借方不仅 要对借贷内容负有举证责任,同时还应对借款人是谁负有举证责任, 因此在被告否认且确无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应当由原告申请鉴定 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种意见是让被告承担,因为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被告否认签字系其本人签字,即是对 原告诉讼主张提出反驳意见,因此被告应当对笔迹真伪的鉴定负有举 证的义务,应由被告申请字迹鉴定,预交鉴定费,并配合鉴定机关做 好鉴定工作。 专业人士同意第二种意见,应由被告承担申请笔迹鉴定的义务。 因为原告在提出主张并提交了签有被告名字的借条后就已完成了举

文档评论(0)

138****547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保证上传时格式不乱,部分文件上传为pdf格式,wps可以编辑pdf文件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