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实务技巧-第十四章.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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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一节 险种开发、展业与承保;险种开发的意义;险种开发的基本类型;展业的意义 展业的基本原则 展业渠道分析 展业的一般程序;展业的意义与原则;保险商品的因素:展业对象、责任范围、费率水平 保险市场状况:需求情况及及投保人分布、 渠道竞争者的渠道选择。 保险企业自身因素:人员配置、财务状况;展业的一般程序;投保方案的设计; 对保险标的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做进一步控制以保证每笔业务都符合保险人经营方向和原则。;保险承保的基本要求;承保管理的内容;控制保险责任;承保管理的程序;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第二节 防灾防损与理赔;保险防灾防损的手段与内容 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与行政手段 主要内容: 积极参加防灾妨损工作 将防灾防损贯穿于整个保险经营活动中;理赔概念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责任范围内的经济损失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处理;理赔意义: 经营的最后环节,对三方意义重大;理赔程序;调查,核实事故的原因是否是;;理赔相关规定; 案例一 某公司采购员刘某于09年11月25日至江西一旅馆住宿,室内标有“请勿吸烟”明显标志。但刘某仍躺在床上抽烟,疲劳至极的刘某很快睡熟,手中的烟头掉落在棉絮上引起火灾。浓烟滚滚中刘某难以辨清方向,皮肤被大面积灼伤,花去医药费2000余元。事后刘某持3个月前购买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保单和其他有关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解析 围绕此案的赔付问题,业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一种意见认为旅馆明确禁止室内抽烟,但刘某不顾规定擅自抽烟,构成了过失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保险公司概不负责,否则则有纵容违规违纪现象的危险。 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事先应该能预见到吸烟将会导致的严重后果,因而事故的发生不属“意外”,不构成保险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虽然刘某不顾规定擅自抽烟,但他并没有故意造成火灾将自己烧伤的主观愿望。他的行为最多也只能算是“疏忽”,保险公司应予赔付。 ; 我们认为,刘某虽然违反规定抽烟,负有一定责任,但是火灾是在其睡熟后发生的,当时他处于无意识状态,客观上已无法预见或采取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退一步讲,即使刘某知悉抽烟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也肯定是建立在自己能控制事态的自信基础之上的。如果抽烟必会带来火灾,刘某是肯定不会抽烟的。至于很快入睡以致烟头掉落则是始料不及的,只能算是意外事故,因此保险公司负有赔偿责任。 ; 案例二 某于1986年1月30日向当地甲保险公司办理了家庭财产保险并附加盗窃险,保险金额5000元,保险期限1986年1月31日至1987年1月30日。后来,郭妻所在单位为全体员工投保了家财保险并附加盗窃险,郭某家的保险金额为3000元,保险期限自1986年3月18日至1987年3月17日,但承保人为乙保险公司。1986年5月10日,郭某家发生盗窃。郭某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通知了甲保险公司,经查勘确定,郭某家被资损失达20000元,其中现金存折计7000元,金银手饰3000元,字画3000元,录像机、高级西装共7000元。郭某向甲、乙两保险公司提赔。; 2007年3月,崔小姐购买某保险公司一年期意外伤害险及其附加意外住院医疗险。2008年1月,她因意外导致右髌骨粉碎性骨折,住院进行手术复位,植入钢针。次月,她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并获准。2008年3月,保单到期,崔小姐没有续保。6月,她再次投保该保险公司相同险种,并在合同中约定与右髌骨粉碎性骨折有关的住院、手术和治疗责任免除,保单于2009年1月后生效。2008年12月,崔小姐为取出钢针再次住院,后又为医疗费用申请索赔,却遭保险公司拒绝。;第三节 再保险;再保险的概念 再保险的作用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再保险的概念; 经营再保险的公司有兼营再保险公司、专营再保险 公司等。;再保险的作用;被保险人无权向再保险人索赔,再保险人也无权向投保人收取保费; 原保险人不能因再保险人未履行分保责任而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不履行赔偿义务。;含义 又称临时分保,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临时商定是否分保 及分保条件等。 优点 具有灵活性,选择余地大。 缺点 只有全部临分业务安排完毕后,原保险人才可能对保户 承保,有可能失去机会;必须逐笔安排业务,手续繁杂, 容易增加费用。;含义 又称合同分保,用事先签定合同的方式来使分出公司和 分入公司自动履行再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优点 不必逐笔安排,节省费用 缺点 缺乏灵活性;通常做法是: 对于分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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