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解决方案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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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6 * (最新整理)互联网医院解决方案介绍 2021/7/26 * 1 Contents 目 录 2 3 . 2021/7/26 * 01 政策背景 . 2021/7/26 * 01 政策背景 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 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允许实体医院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 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为患者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以后,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配送 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逐步拓展(医保)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大力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 …… 核心要点 七 大 服 务 五 大 支 撑 监 管保 障 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 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 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 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 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 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 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及时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强化医疗质量监管 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4月12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7月12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 . 2021/7/26 * 01 政策背景 明确准入范围 明确监管要求 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对互联网医院共同实施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医院的人员、处方、诊疗行为、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等内容。将互联网医院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服务纳入行政部门对实体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和医疗机构评审,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允许实体医院和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信息平台 明确要求设立监管系统对互联网医院行为监管 9月14日《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8]25号 互联网医院变更 合作建立的互联网医院,合作方发生变更或出现其他合作协议失效的情况时,需要重新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 合作建立的互联网医院,合作方变更后需重新申请 . 2021/7/26 * 01 政策背景 12月21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的意见》国卫办规划发〔2018〕34号 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的重点任务。 加快建设电子健康卡应用基础支撑环境。 加强居民健康标识统一注册和实名制就医管理。 积极开展电子健康卡便民惠民服务。开展电子健康卡便民惠民服务,支持使用电子健康卡提供预约诊疗、先诊疗后付费、在线医保结算、移动支付等便捷就医服务。推动医联体、医共体通过电子健康卡实现基层首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一卡(码)通”,有效促进区域诊疗信息共享,为居民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积极推动健康金融一体化融合创新服务应用。 着力加强电子健康卡应用安全建设与管理。 . 2021/7/26 * 01 政策背景 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 省级监管及业务平台 患者管理平台 第三方协作平台 业务协同平台 在线诊疗平台 营业资质监管、药品价格监管、供应时效监管、药品配送监管等。 轻问诊、健康教育、智能随访、患者管理 在线复诊、在线药品处方下达、在线医技项目下达 扫码支付、医保脱卡、商保快赔、处方流转 邀请方或第三方机构搭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受邀方以机构身份在该平台注册,邀请方通过该平台发布需求,由平台匹配受邀方或其他医疗机构主动对需求做出应答。 远程会诊、远程联合门诊、双向转诊、远程教学 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以针对相同诊断的疾病在线开具处方。 在线开具的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儿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 智能导诊、预约挂号、排队叫号、报告查询、在线支付 就医服务平台 互联网医院 远程医疗 家医服务平台 健康档案、家医服务、慢病管理、妇幼保健、健康监测 明确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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