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原论_通用教学资料】真实的局面 之 万福生科欺诈发行及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pdfVIP

【会计学原论_通用教学资料】真实的局面 之 万福生科欺诈发行及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pdf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欺诈发行:创业板上市公司与中介联袂上演的骗局 目录 证监会通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中国证监会2013 年05 月10 日)1 平安证券承认技不如人 设3 亿万福生科股民补偿基金3 证监会解答万福生科案四大疑惑(2013 年05 月18 日《证券日报》,记者:朱宝琛)5 证监会对万福生科、天能科技、新大地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决定(中国 证监会2013 年10 月18 日)7 万福生科: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3 年10 月25 日)..8 证监会通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 规案(中国证监会2013 年05 月10 日) 根据在上市公司巡检中发现的线索,2012 年9 月14 日,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湖南)农 业开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涉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该案为首例 创业板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的案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过程中,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审 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及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等三家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嫌未勤 勉尽责,出具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记载,后续分别被立案调查。 上述案件行政调查现已终结。2013 年4 月,证监会将万福生科及两名涉嫌犯罪的人员 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涉及行政处罚部分,现已进入行政处罚预先告知阶段。下一步,证监会 将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一、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和信息披露违法 (一)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08 年至2010 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万福生科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根据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决策并 经财务总监覃学军安排人员执行,万福生科2008 年至2010 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约12,000 万元、15,000 万元、19,000 万元,虚增营业利润约2,851 万元、3,857 万元、4 ,590 万元。 (二)万福生科2011 年年度报告、201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在上述财务数据中,其披露的2011 年年报和2012 年半年报虚增销售收入28, 000 万元和16,500 万元,虚增营业利润6,635 万元和3,435 万元。 (三)万福生科未就2012 年上半年停产事项履行及时报告、公告义务,也未在 2012 年半年度报告予以披露。 万福生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89 条所述“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及第 193 条所述“发行人、 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其中,万福生科、龚永福、覃学军的欺诈发行及虚假 记载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拟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 万元罚款;同时对严平贵等其他19 名高管给 予警告,并处以25 万元至5 万元罚款。此外,拟对龚永福、覃学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 二、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 经查,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上市保荐工作中,未审慎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未 对万福生科的实际业务及各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履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义务;未依法对万福 生科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内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其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持续督导报告 存在虚假记载。平安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证 券法》第192 条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67 条所述情形。证监会拟对平安 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以下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 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 万元,并处以2 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 个月; 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 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 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 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 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办人汤德智 给予警告并处以10 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在万福生科发行上市审计和2011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