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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目录:
1、建筑企业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2、建筑企业薪酬设计方案修改
3、建筑公司驻外地施工现场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4、建筑工程公司发包小组办事准则
5、建筑工程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
6、某建筑企业薪资管理办法
7、某建筑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适合大公司
8、民营建筑企业如何构建薪酬管理体系
建筑企业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为强化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弘扬企业文化,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包括员工奖励、员工处罚、奖惩权限等内容。
1 职责分工
1.1 公司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2)负责员工奖罚等相关事宜。
(3)负责依据奖惩权限对公司员工奖罚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权按规定程序,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凡公司内各单位或员工都有义务配合调查和举证,协助公司掌握资料,查清事实,做出公正评价。
2员工奖励
对在工作中贡献卓著,在推进企业建设、提升企业管理、增进企业效益、树立企业声誉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奖励。
2.1奖励种类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两者可以兼得。
精神鼓励:表彰、记功、晋职、授予优秀管理工作者、十佳项目经理、优秀共产党员、技术能手、业务标兵、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
物质奖励是指发给一次性奖金。
2.2 奖励范围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奖励:
(1)在完成本职工作(生产)任务、提高工作质量、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节约企业资财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为企业做出重要贡献者。
(2)圆满完成本单位《经营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并为企业创造卓著信誉和明显效益的。
(3)在生产、科研、管理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成绩者。
(6)及时发现并上报重大事故隐患,防止或杜绝事故发生,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8)一贯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模范带头,且事迹突出的。
(9)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事项。
2.3 物质奖励费用预算
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预算管理制度》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经审批后列入年度预算。
2.4 档案管理
公司对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员工,将颁发相应证书,并记入本人档案。
3员工处罚
3.1 处罚范围
1、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或未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风险或不良影响的;
2、如员工行为已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处罚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情节。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处罚程度与员工所造成的损失及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3.3处罚的种类
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凡因员工违规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先责令其限期赔偿经济损失。凡拒绝赔偿的,将加重处罚(必要时公司可予以起诉追缴)。
1、经济处罚
对情节较轻的,或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下的,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情节较重的,或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或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处以50000元-200000元罚款;
情节恶劣的,或涉及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以200000元以上罚款。对员工的经济处罚,
罚款可从员工工资中按月扣除,但每月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行政处罚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涉嫌犯罪的,按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各单位根据本制度规定,对违规违纪员工提出处罚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实施。
3、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恶劣的,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其它可只给予经济处罚。
4、受处罚的人员凡符合以下情况,将执行相关职位禁入的规定:
(1)给公司资产造成巨大损失,对公司信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对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受到撤职以上处罚的,五年内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凡从事政工、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审计、法律、市场、商务、工程、物流、技术等单位的员工,因故意违反本职工作的有关规定,受到记大过或降级处罚的,应调离原岗位,且三年内不得从事原任工作;受到撤职以上处罚的,五年内不得从事原任工作。??
5、处罚决定作出后,员工所在单位应在一周内向受处罚人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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