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GB50417.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5 / NUMPAGES5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标准 GB50417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标准 GB50417-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22 年05月21日发布 2022 年12月01日实施 1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标准 GB50417-2022 2022 —05—21 发布 2022 —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煤 矿井下供配电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417—2022 ,自 2022 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1、2.O.3、2.0.5、2.0.6、2.0.9、4.1.1、4.2.1、4.2.9、5.1.3、5.1.4(4.5.6)、6.1.4、6.3.1(4)、7.1.1、7.1.2、7.1.3、7.1.4、7.1.5、7.2.1、7.2.8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方案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22]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方案(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几年来国内外煤矿井下供配电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经验及新的科研成果。所引用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是生产实践经验数据的总结。特别是高产高效工作面近几年开展较快,其供配电系统有了比拟成熟的运行实践经验。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8 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 总那么、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采区供配电设计、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等。适用于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咨询的各个阶段。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邮编:43006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张建民 周秀隆 于新胜 刘兴晖 刘建平 马自玫 张焱 杨 敢 李明 胡腾蛟 周桂华 杨晓明 2 目次 1.总那么 2.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 3.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 4.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 4.1 电缆类型选择 4.2 电缆安装及长度计算 4.3 电缆截面选择 5.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 5.1 变电所位置选择及设备布置 5.2 设备选型及主接线方式 6.采区供配电设计 6.1 采区变电所设计 6.2 移动变电站 6.3 采区低压网络设计 7.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 7.1 电气设备及保护 7.2 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8.井下照明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 总那么 1.0.1 为在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炭工业建设的法 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平安可靠、经济合理、节约电能和安装维护方便,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0.45Mt/a 及以上新建矿井的井下供 配电设计。 1.0.3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应从我国国情出发,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经实践检验成熟可靠的新设备、新器材,提高煤炭工业 的装备水平和平安管理水平。 1.0.4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2 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 2.0.1 以下用电设备应按一级用电负荷设计,其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电 3 源线路供电。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其他负荷。1.井下主排水泵;2.下山采区排水泵;3.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4.经常升降人员的副立井绞车;5.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 2.0.2 以下用电设备应按二级用电负荷设计,其配电装置宜由两回

文档评论(0)

199****474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7002121022000045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