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九通炭素材料有限公司炭纤维固化涂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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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 PAGE 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辽源市九通炭素材料有限公司炭纤维固化涂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辽源市九通炭素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 PAGE 17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辽源市九通炭素材料有限公司炭纤维固化涂层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冯旭 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一组 地理坐标 (125°12′30″,42°51′37″)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建设性质 口新建(迁建)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 6000 环保投资(万元) 73 环保投资占比(%) 1.22 施工工期 2021年8月-2021年10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口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1146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因子含HCN,且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存在环境敏感点(居民),故本项目设置大气评价专章 规划情况 辽源市九通炭素材料有限公司炭纤维固化涂层建设项目位于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一组,项目所在地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淘汰、禁止和限制之列,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2、环评类别判定 辽源市九通炭素材料有限公司炭纤维固化涂层建设项目建成后,聚丙烯腈纤维毡300t、聚丙烯腈纤维石墨毡100t。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它”故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一组内,厂区中心坐标为 125°12′30″,42°51′37″。厂区扩建后北侧隔路紧邻农田,南侧紧邻农田,西侧紧邻一座闲置工厂,东侧紧邻一户居民,东北侧160m为工农乡大良村居民(约有30户)。项目周围环境较为敏感。但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收购西南侧居民住宅及塔吊厂进行建设,拟收购地块土地性质已转为建设用地,企业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及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总体来看,本项目选址从环保角度上讲是合理的。 4、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1)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吉政函〔2020〕101号)相符性分析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吉政函〔2020〕101号)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位,其划分结果及管控要求如下: 重点管控单元417个,面积占比22.61%,主要包括各类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及生态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优化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 重点管控区和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应当按照管控对象不同属性 和功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分类实施重点管控。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准入要求)》,“禁止新 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引入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现状企业,应制定调整计划。生态环境治理措施不符合现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资源能源消耗高、涉及大量排放区域超标污染物或持续发生生态环境投诉的现有企业,应制定 整治计划。在调整、整治过渡期内,应严格控制相关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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