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灯会(灯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docVIP

石城灯会(灯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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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3 项目代码: x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民 俗 保护单位: 石城灯会(灯彩)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代码: 民间文学(I),民间音乐(Ⅱ),民间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V),杂技与竞技(Ⅵ),民间美术(Ⅶ),传统手工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X)。 (二)此申报书可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网站()“社文处长专栏”或江西省文化厅政府门户网站()下载,表格各项栏目可根据内容自由扩展版面。 (三)凡在各项栏目中没有纳入的其它重要内容,可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四)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填表说明 (一)第一项“项目简介”栏目中,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500-600字),做到方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二)第二项“基本信息”的“保护单位”栏目中,应填写具体承担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每个申报项目只能填写一个保护单位。 “法人”栏目中,应填写保护单位的法人代表。“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栏目中,须填写保护单位的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三)第三项“项目说明”的“基本内容”栏目中,包括:1、项目基本情况;2、具体表现形态。“传承谱系”栏目中,要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代表性传承人”栏目中,要填写经过省级专家委员会确定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四)第五项“项目管理”的“已采取的保护措施”栏目中,应包括已经采取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五)第六项“保护计划”的“保护内容”栏目中,保护计划应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具体可参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一、项目简介 石城灯会(灯彩)闻名省内外,1992年石城县被省文化厅命名为“灯彩之乡”。 石城灯会(灯彩)上溯南唐(公元953年)就已开始在民间盛行,距今已历千余年,是石城独特的民间艺术项目,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 石城灯会(灯彩)道具、舞蹈、音乐皆极优美,是别具一格的戏曲表演艺术形式。在石城方言中,因灯、丁同音,舞灯有祝愿人丁兴旺,庆祝吉祥之意,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到明清时期,新春舞灯更加盛行。元旦一过,乡村间一些文艺爱好者便自发组织各种舞灯活动,制作各式灯彩,自农历正月初一起,游村串户舞灯为戏,直至元宵“谢灯”为止。 石城灯会(灯彩)有龙灯、狮灯、马灯、蛇灯、茶篮灯、宝伞灯、牌灯、鲤鱼灯、罗汉灯、蚌壳灯、船灯、八宝灯、板桥灯、麒麟送子灯等几十种,用各色纸张和竹蔑,编、扎、画、剪、贴精制而成,具有形象逼真、色彩艳丽、制作精工等特点。表演时,龙灯、狮灯动作粗犷、豪放;菜篮灯一类轻盈、活泼、滑稽、泼辣、诙谐、灵活。音乐多为石城特有的民间打击乐,曲调多以石城地方歌曲和赣南采茶戏音乐旋律,节奏明快、优扬悦耳。石城灯会(灯彩)从彩灯制作、舞蹈表演、音乐创作等诸方面充分展现了家家先民的文化艺术创造力。它扎根于人民群众,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石城深厚的客家文化底蕴,为增强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行文化交流起到了重要的纽带作用,充分体现了石城人民出色运用传统工艺技能的高超水平和向往美好生活的良好夙愿。 建国以来,在党的“双百”方针指引下,石城灯会(灯彩)经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民间艺人的辛勤挖掘、整理、改编和创作,在保持传统民族民间艺术基础上,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推陈出新,形成以灯命题,一目了然的独特表演风格,取得了可喜成绩。从20世纪50年代到21世纪初,石城灯彩艺术或晋京演出(如《花灯仙子》),或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出(如《腾飞吧!中国巨龙》),或拍成电视片、电影等等,多次获国家、省、市一等奖,多次代表省参加国家级艺术比赛活动,多次被收集到国家、省大型书目中。 然而,虽经县委、县政府大力扶持,多方努力,我县的灯彩艺术却因经济的贫乏和人才的日渐缺乏,许多灯具制作和表演技艺面临失传。因此,我县要求将石城灯会(灯彩)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便更好地将石城灯会(灯彩)的制作、舞蹈、音乐等加以发掘整理、保存并发扬,传承后代。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石城灯会(灯彩) 属 地 江西省石城县 保护单位 石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法 人 涂文华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子信箱 所 在 区 域 及 基 地 理 环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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