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通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docx

各行业通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docx

  1. 1、本文档共5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各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附规范依据) 目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1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 HYPERLINK 2.设计与总图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14 HYPERLINK 3.试生产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17 HYPERLINK 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0 HYPERLINK 5 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0 HYPERLINK 6 仪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4 HYPERLINK 7 电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7 HYPERLINK 8应急与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40 HYPERLINK 9 重点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44 HYPERLINK 注:黑体字部分为构成重大隐患的条款 51 1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依据 检查结果 (一)安全领导能力 1 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 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中评审标准 2.1 2 应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级组织(包括各个管理部门、车间、班组),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企业及各个管理部门、车间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应定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状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中评审标准 2.1 3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应每天作出安全承诺并向社会公 告。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 号) 4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其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5 企业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加入 1 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加入 2 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中评审标准 5.6 6 企业应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应加入领导干部带班,其他分管负责人要轮番带班; 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加入的车间值班制度并严格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看法》(安监总管三〔2010〕186 号 7 企业厂级、车间级负责人应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中评审标准 3.2 8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求履行在岗在位在职责。 9 企业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并加入综合性或专业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中评审标准 11.2 10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通过体系评审、持 续提升等措施保证有效运行。 1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制定月度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并对安全行动计划履行状况进行考核。 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研究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状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中评审标准 2.3 13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明施方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号) 第十六条 14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 2%(不足 50 人的企业至少配备 1 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 2 年以上经历; 从业人员 3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依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文档评论(0)

erxingyoudu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