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公司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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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公司网络平安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明确网络平安事故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责任主 体”),追究网络平安事故的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或个人,各部门根据本 制度落实具体网络平安工作。 三、网络平安事故责任认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 用谁负责”的原那么。 四、发生网络平安事故后,应根据平安事件造成的影响 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态度,作出如下处理: (一)批评教育。包括责令责任主体检查、诫勉谈话等; (二)书面检查。责令责任主体向公司领导作出书面检 查; (三)通报批评。在公司范围内对责任主体发文通报,责 令整改; (四)一般处理。将事故与责任主体实行绩效的月、季、 年度考核中; (五)严肃处理。追究网络平安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的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发生严重网络平安事故的,对相关责 任人处以罚、责令其赔偿事故损失、通报批评、降职处理;(六)报警处理。严重损坏社会或利益的,上报当地公安 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和适用 (一)责任主体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发生一般或较大平安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平安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且 未导致平安事件发生的;.发生重大平安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二)责任主体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当责令其作出书 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发生重大平安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平安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导致 一般或较大平安事件发生的;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平安事件,且发生平安事件后处 理及时,未对公司财产或声誉造成影响的; .经过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后,仍不按规定落 实相关网络平安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的;.发生特别重大平安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三)责任主体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以通报批评 或一般处理: .发生特别重大平安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平安事件,且发生平安事件后处理不及时,给公司财产或声誉带来一定影响的;.发生特别重大平安事件后,对调查工作不配合的。 (四)责任主体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严肃处理,情 况十分严重者应报警处理: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平安事件造成后果严重并刻意 隐瞒或谎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平安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 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平安事件,且发生平安事件后处理不 及时,给公司财产或声誉带来恶劣影响的;.发生平安事件后销毁证据、弄虚作假的。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的网络平安事故; .有充分证据证明完全落实了相关平安要求,由未知原 因导致网络平安事故发生的。 (六)责任主体主动成认过错并及时修补管理或技术漏 洞,减少损失、挽回影响,态度非常好的,应当予以从轻或减 轻责任追究。 (七)对应追究责任主体责任而敷衍结案、弄虚作假的, 应当对责任追究主体通报批评。 六、责任追究程序包括调查、对调查报告审核、作出责 任追究决定等。 七、对网络平安事故的调查和对事故责任的初步定性由 公司网络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 八、调查报告的审核重点: (一)事故的事实是否清楚;(二)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性质认定是否准确;(四)责任划分是否明确。 九、对责任主体的追究决定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网 络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分别负责实施。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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