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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周亡王,九年”
清华简《系年》第二章:“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平王,王或(又)取褒人 之女,是褒姒,生伯盘。褒姒嬖于王,王与伯盘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师, 回(围)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盘乃灭, 周乃亡。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立廿又一年,晋文侯仇 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 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晋人焉始启于京师,郑武公亦正东方之 诸侯。武公即世,庄公即位,庄公即世,昭公即位。其大夫高之渠弥杀昭公而立 其弟子眉寿。齐襄公会诸侯于首止,杀子眉寿,车蟆高之渠弥,改立厉公,郑以 始正。楚文王以启于汉阳。”
清华简《系年》对于研究两周历史具有重大学术价值,但在一些具体问题如 “周亡王九年”的含义确定上,学界存在较大争议,李学勤、晁福林、朱凤瀚、 李零、徐少华、王晖等都曾就此展开讨论。目前,关于“周亡王九年”的主流意 见有两种:一是“周幽王死后九年”;二是携惠王死后,“无王”的九年。
笔者以为以上无论采用哪一种理解,都或多或少存在逻辑问题,与《古本竹 书纪年》不完全一致,以上说法都是直接采用整理者的断句,但清华简本身没有 标点符号,如假设整理者断句有问题呢,结合文句及其他文献,“周亡王九年”应 该是“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如此 断句,既从文句上与“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呼应,又可以使《清华简》 及《古本竹书纪年》相互印证。
《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二十六年孔疏引《竹书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 立伯盘以为大子,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 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 一年,携王被晋文公所杀,以木非适。故称携王”。
《通鉴外纪》卷三引《竹书纪年》刘恕曰:“幽王死,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 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余为晋文侯所杀,是为携王”。
通过《古本竹书纪年》可知,周平王在周幽王尚在位时已经自称天王了,即 第一次二王自立,同时根据《史记秦本纪》:“襄公元年(前777年),以女弟 缪嬴为丰王妻”,可知,周幽王时有丰王,周幽王为天子,很有可能封伯盘为丰 王,抗衡宜臼的天王。但伯盘属于幽王系统,不是独立的王,仍然可以看成二王 并立。周幽王殁后,余臣即位于携,携惠王余臣与平王宜臼第二次二王并立。
所以“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晋 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所以这个九年只能是幽王九年,很多专家 仍然理解为“周亡王九年”也是将周亡王理解为周幽王,实际上是不对的,《史 记索隐》:”《汲冢纪年》曰:(夏)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 先秦时已经有“无王”这种说法,“周亡王”即是“周无王”,根据文意可以看 出清华简的作者是以携惠王为正统的,携惠王余臣被即位二十一年后被晋文侯所 杀,周再无正统天子,也就是“周亡王”。至于“以本非适,故称携王”非《古 本竹书纪年》原文,是后人的注释,结合《古本竹书记年》文意,携应该是虢的 一个地名,古人一般将都城或者继位之地冠与王号,如魏国的都城大梁,魏王也 称梁王,韩国都城新郑,韩侯也称郑侯,齐国都城临淄,赵国都城邯郸,临淄侯、 邯郸侯比比见于史书,秦破邯郸后,赵亡,公子赵嘉代地称王,史称代王嘉。也 就是说携惠王就是在立在,虢国携地,谥号为惠的王,虽然为王畿之内邦君诸正 所立的正统之王,但未在宗周继位、执政,故称携王。同时从“邦君诸正”、“邦 君诸侯”可以看出,作者用词很谨慎,由西周金文可知,邦君诸正和邦君诸侯不 是一个意思,邦君诸正指周王畿之内的封君,也就是朝廷大臣,邦君诸侯指周王 畿之外的封君,相当于封疆大吏,周幽王时,由于二王并立,周王畿之外邦君诸 侯和局部周王畿之内的邦君大臣开始逐步出现不朝于周的行为。
当然有人将“立之于京师”理解为平王即位与镐京,但从文意中可以看出, “京师”不是首都的代名词,此时的“京师”不是宗周也不是洛师,是晋国南部 的一个叫“京师”的地名,春秋初期晋姜鼎记晋姜言:“鲁覃京师。”春秋中期 晋公图片和新近刊布的晋公盘皆言:[王]命唐公,建宅京师。”此三铭之“京 师”皆指唐叔虞的初封地,在今山西临汾盆地一带。
还有人理解不了 “周乃亡”后还有“周亡王”,以为矛盾,但是从文意中可 以看出“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 “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是 两件事情的史家结论,符合古文写作方法,幽王和太子伯盘被杀之后,岐山之宗 周沦陷,“周乃亡”,即后世所说的西周灭亡。虽然宗周沦陷,但是王畿之内邦 君诸正在虢国携地立幽王之弟余臣为新天子,这是清华简作者成认的正统之君, 直到二十一年后,晋文侯仇乃倒向周平王,在虢国杀了惠王,周再无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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