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盐工程项目规范.pdfVIP

  1. 1、本文档共4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 制盐工程项目规范 (研编验收稿公示版) 电子邮箱:pengsj@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42 号 邮政编码:100026 2021 年12 月31 日 前言 为了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 年以来,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 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 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 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业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 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 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规范(简 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为以工程建设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 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 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 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 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技术措施的规定。 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确保城乡 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 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具备完整 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项目的布局要求 主要规定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 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考虑原料、供给能力和市场合理 分布,提高相应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 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使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 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 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 保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 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 智慧、宜居、公平、可持续、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1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使保障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 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社会经济管理等方面的 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 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 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有规范确有困 难时,应不低于原建筑时的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 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 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 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 体标准、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 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 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 文应及时修订,且不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现行工程建设 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 规范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为准。 2 目次 1 总则1 3 原材料与规模3 3.1 原材料3 3.2 生产规模3 4 产业布局与工程选址4 4.1 产业布局4 4.2 工程选址4 5 主要生产设施6 5.1 一般规定6 5.2 制盐工程6 6 包装贮存9 7 辅助生产设施10 附件 起草说明 11

文档评论(0)

机电行业专业文档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专注于专业文档的编写,机电行业专业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