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社会资本与市民社会.docx

公共领域、社会资本与市民社会.docx

  1.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一市民社会发展的历史 市民社会(civilociety)在欧洲最早出现在公元前 5 世纪的希腊城邦和罗马帝国,在这两各地方普遍维持着城市生活方式,城市文明,并且在这种理想城市中,产生了自由民。他们一方面是特定城市国家的市民,是属于谋求自身利益的私人, 另一方面,他们是特定国家的公民,不属于他自己而属于国家,是一个“公人,”必须在必要时牺牲自己的利益去维护公益(袁祖社,20xx:14)。中世纪的城市运动使商人成为城市市民的主体,形成了与封建主的领地、城堡相区别的具有合法地位的自治性社会。在这里,城市居民以商人和手艺人为主,他们尽管出身不同,但是在政治上和法律上是平等的,都获得了同样的法律地位,即公民权(袁祖社,20xx:16)。公民对城市事务的参与首先是通过行会和兄弟会等市民自治组织和机构,以保护自身利益为目的。市政议会的权利来自公民群体,并受到市民大会的监督。中世纪的市民社会同政府的分离,而且表现在“它对政府,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活乃至社会生活的影响和参与。但是,中世纪城市具有强烈的排他性,特别是到了同业公会时期,这种排他性严重违反了现代民主精神(袁祖社,20xx:19)。近代市民社会的形成是公元 18 世纪到 19 世纪。在战胜各种市场经济发展的危机过程中,人们开始对社会秩序的原则进行反思,开始越来越把视角转向社会内部,从社会自身的运作来解释社会秩序的存在(亚当·塞利格曼,1992,转引自亚历山大、邓正来 20xx:51)。近代市民社会开始逐渐独立于政治国家,反对专制制度,明确地划分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界限,形成了具有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产物的,具有一定政治功能的市民社会。1767 年亚当·福格森将他的《市民社会史论》(AEayotheHistoryofCivilociety)首版于英国爱丁堡,他认为市民社会就是拥有政府和法律的文明社会,是公民自治自决的社会。在市民社会中,每个公民都自觉关心社会的公共利益,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另一方面,福格森又不得不痛心地承认,由于分工和致富欲的发展,公民们丧失了公共精神,他们把政治和军事问题交给官僚处理,这就在无意中为专制制度准备了条件(袁祖社,20xx:28-29)。福格森的思想体现了近代市民社会的转型。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是在 19 世纪,托克维尔(Tocqueville)认为“一个多元的且独立于国家之外的自组织的市民社会是民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并且认为制约专制政治的 方式必须通过处于国家机构直接控制以外的市民社团的成长和发展(约瀚·基恩,1988,转引自亚历山大、邓正来,20xx:117-120)。 从市民社会演进的历史可以看出,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是国家与社会逐步分离的产物,它是具有一定政治功能的社会结构形态。市民社会的形成对于制衡政治国家的权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有着重要的意义。马克思(KarlMarx)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从阶级分析的观点出发,科学地阐述了市民社会概念的内涵,阐明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统一辨证关系。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产生和消亡看作是阶级社会的历史范畴,是阶级利益之分化为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产物,随着阶级社会的消失,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也一道消失(转引自袁祖社,20xx:41)。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不但包含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同一性,而且包含了作为政治国家的公民和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个人的同一性,还包含了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真正解放的思想。 根据吉登斯(AnthonyGidde)的结构化理论,结构指的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反复涉及到的规则与资源,行动者和结构二者的构成过程并不是彼此独立的两个既定现象系列,即某种二元论,而是体现着一种二重性。在结构二重性观点来看,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社会实践的结果,又是投入社会实践再生产的中介(吉登斯,1998:52)。市民社会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形态,它既是国家与社会分离的产物,又是进一步建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础。如果没有市民社会的制衡,或者说市民社会发挥不了制衡的作用,那么,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一种情况就可能完全由政治国家来统治,这就必然出现专制政治;另一种情况就可能使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混乱,彼此没有清晰的界限,干预过多、秩序混乱或功能不健全。所以,市民社会是否能够发挥这种制衡作用,取决于它本身的建构机制和运作机制,正是这种建构机制和运作机制才使它对于形塑健康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政治学的视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在政治学的视野中,主要是在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框架下探讨国家与社会之间力量的均衡。

文档评论(0)

hao187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武汉豪锦宏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IP属地上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00MA4F3KHG8Q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