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营销全套教学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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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房地产市场;;;;  1.市场营销的概念 市场营销是指企业根据通过向顾客提供能满足其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促使顾客消费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而实现企业目标的经营理念和战略管理活动。 综上所述定义,市场营销概念有以下几个要点。   (1)市场营销的最终目标是“满足需求和欲望”。   (2)“交换”是市场营销的核心,交换过程是一个主动、积极寻找机会,满足消费者需求和欲望的社会过程和管理过程。   (3)交换过程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营销者创造的产品和价值满足顾客需求的   程度和交换过程管理的水平。;  2. 市场营销观念的形成与发展; 1.房地产市场营销的含义与特性 (1)房地产市场营销的含义 房地产市场营销是市场营销的一个重要分支。房地产市场营销是通过房地产市场交换,满足现实的或潜在的房地产需求的综合性的经营销售活动过程。;  (2)房地产市场营销的特性 1)独特性   2)固定性   3)长期性   4)风险性   5)区域性   6)复杂性   7)差异性   8)产权与使用权的特殊性   9)协同性   10)营销信息的不对称性;  2.房地产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  3.房地产市场营销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 房地产市场营销的研究对象   房地产市场营销研究对象的核心是交换,即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以企业营销活动为手段,保证交换的顺利进行。;  4. 房地产市场营销的意义;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综合性地规定了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其他法律;  3.行政法规 房地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依法制定的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条例和决定。它的效力范围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部领域。 4. 部门规章与行政规章   (1)行政规章   房地产行政规章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或者地方政府依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房地产关系的行政规定、决定、命令、指示等,其地位低于宪法、法??、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  (2)部门行政规章   原建设部的《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12月)、《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2004年7月修订)、《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2001年7月修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年7月修订)、《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以及《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2004年3月)、《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4年1月)、《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5月)等。;  1.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组织或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3.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  4. 土地使用权的终止;1. 房地产项目规划;  2. 房地产项目设计; 1. 物业管理概念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综合开发的派生产物,它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消费环节,实质上是地产综合开发的延续与完善,是一种综合性经营服务方式。;  2. 物业管理服务   (1)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3)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4)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5)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6)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7)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8)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9)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11)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12)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13)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4)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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